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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自: 日期:2023-01-19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现将重庆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科技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系列文件精神,聚焦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目标,围绕科技创新发展和各类创新主体关注关切,不断加强公开力度、提高公开信息质量,推动科技创新领域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深化,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

(一)聚焦重点工作抓好信息公开。围绕科技创新政策、科技项目、行政服务事项、重要科技动态以及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等政务公开重点内容,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发布规范性文件39条,同步发布解读材料62条,并不断丰富政策解读形式,以“一图读懂”等方式对《重庆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重庆市科普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等重要文件进行了解读。二是公开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15项,办理行政许可事项1776项,行政处罚事项0项。三是通过网站发布工作动态类信息430条。四是发布科技项目信息68条。四是公开人大建议复函29件、政协提案复函46件。四是通过“创新重庆”微信公众号全年共发布信息1307条,订阅数112348个。

(二)依法办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审查(补正)、分办、征求意见、拟办、答复、送达、归档等工作程序。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其中1件逾期未补正,1件将转下年度继续办理,其余6件均按照统一的文书格式,在答复期限内,依法依规进行了办理。

(三)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平台建设。重点抓好市科技局网站和“创新重庆”微信公众号建设。一是加强监测,及时维护。落实专门经费委托第三方做好部门网站和“创新重庆”管理建设,强化日常监测、维护,确保内容及时更新、合理分类,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二是优化栏目,专栏专用。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信息公开目录建设要求,对网站栏目进一步优化,实现政策文件等栏目信息同源发布。三是强化审核,及时更新。出台网站管理规定,对上网栏目加强审核,对相近栏目及时合并、僵尸栏目及时清除,确保了网站各栏目信息及时更新。

(四)不断强化信息管理和监督保障。一是落实各处室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明确各处室政务公开内容及公开时限,确保各类信息及时公开。二是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审核流程,按照“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表述准确、公开时机得当,杜绝泄密等问题发生。三是在《重庆市科学技术局机关处室年度考核实施办法》中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了机关处室年度考核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6

2

4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7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2022年,本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在标准化规范化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政策解读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等问题和不足。2023年,本机关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升科技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夯实工作基础。坚持政治引领、依法行政,以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通过健全体制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务公开的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形成政务公开工作合力。全面梳理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从信息发布、人员管理、栏目更新、保密审查等方面,全链条完善制度规定和流程体系,进一步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二)加强栏目维护。对照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公开目录建设要求,对公开事项进行梳理,突出公开信息的针对性、易获取性。同时,建立日常监督检查机制,加强政务信息源头管理,强化信息发布审核,坚持“谁公开、谁负责”,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责任制和保密审查要求,对应公开信息及时提醒公开,确保信息公开更及时、更全面。

(三)提高政策解读质量。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严格落实政策解读方案与政策性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要求,组织开展政策解读工作。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等不同途径作用,制作图片、图解、音视频等解读材料,加强科技创新政策文件精准解读和宣传,帮助大众及时掌握最新政策动向,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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