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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5895317/2021-0023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科技局
[ 成文日期 ] 2021-07-16 [ 发布日期 ] 2021-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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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科技局
[ 成文日期 ] 2021-07-16
[ 发布日期 ] 2021-07-16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03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1-07-16

垫江县代表团:

《关于支持垫江创建市级高新区接续创建国家级高新区的建议》(第1103号)收悉,经我局与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支持在垫江挂牌“重庆高新区·垫江产业合作示范园”。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0〕7号)规定,加大开放创新力度,推动区域协同发展,探索异地孵化、飞地经济、伙伴园区等多种合作机制。支持重庆高新区、垫江县建立区域创新发展合作机制,实现创新要素集聚、创新政策叠加、创新体系共建,促进重庆高新区产业链延伸,推动垫江县打造优势产业集群,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形成优势互补新格局。

二、支持在垫江开展“以认促建”试点。2021年1月16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市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认定和管理办法(修订)》(渝府办发〔2021〕4号)文件,提出“对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内的区县,在基本达到认定条件的前提下,可通过“以认促建”,加快建设市级高新区”。2020年,垫江工业园区二、三产业总产值340亿元,工业增加值率24.6%,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24家,市级以上专业研发机构和科技服务机构36个,与认定条件差距不太悬殊,具备开展“以认促建”的客观条件。在垫江县开展“以认促建”试点,对标市级高新区创建标准,以三年为期限,未达到市级高新区指标要求则取消其市级高新区资格。

三、支持垫江发展特色产业。垫江县是主城都市区产业的拓展区和工业基地,用地条件较好、承载能力较强。支持垫江县围绕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突出全域性、普惠性工业互联网、数字普惠金融、城市治理大数据等领域特色,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协同创新产业创新发展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此复函已经许洪斌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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