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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5895317/2022-00051 [ 发文字号 ] 渝科局函〔2022〕254号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科技局
[ 成文日期 ] 2022-07-12 [ 发布日期 ] 2022-07-12
[ 索引号 ] 11500000MB15895317/2022-00051
[ 发文字号 ] 渝科局函〔2022〕254号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科技局
[ 成文日期 ] 2022-07-12
[ 发布日期 ] 2022-07-12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市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073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2022-07-12

丁红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科技研究成果转化的建议》(第0733号建议)收悉。经与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推进我市科技成果转化情况

(一)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政策体系。修订出台《重庆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突出企业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主体地位,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的奖励激励力度,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法制保障。市科技局先后出台了《重庆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若干措施》《重庆市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细则》等系列文件,在职务科技成果国有资产管理、收益分配激励机制、技术转移机构建设、技术转移人才培育等方面深化改革,畅通科技成果转化链条。市知识产权局等8部门启动实施《重庆市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工作方案》,加快高质量专利转化运营。

(二)优化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建成市级以上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基地900余个、众创空间307个、科技企业孵化器99家,形成共性技术研发和成果中试孵化支撑平台。推动“易智网”打造“线上+线下”“个性化+定制化”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组建重庆科技服务大市场等技术交易平台,建立技术合同登记站31个。

(三)强化高校院所和科研人员成果转化导向。市科技局出台《重庆市科研机构绩效激励引导专项实施细则》,完善科研院所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将“科研产出、市场服务收入”等作为主要评价指标。市教委推动有关高校将科技人员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的业绩以及与企业合作创造效益,作为单位职称评定和考核评价等重要依据;将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情况纳入次年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分配测算指标,并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效果较为突出的给予奖励性经费。

(四)积极开展科技成果政策宣传。针对重点区域,聚焦创新主体关心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积极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政策宣讲活动。围绕技术转移及创新创业主题内容,开设“科技成果转化沙龙”“企业创新能力提升课堂”“知识产权培训”等线上直播宣讲内容,累计观看3万余人次。以重庆市科技成果进区县专项行动、中科院科技成果助渝高质量发展系列活动等为契机,加强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技术转移机构建设、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政策宣讲力度,进一步浓厚全市创新创业和成果转化氛围。组织开展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政策专题培训,对全市区县、高校、企事业单位开展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政策宣讲和培训20余次,不断提高创新主体对技术合同认定政策的知晓度和办理环节的熟悉度。

(五)加强对科技人员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我市下放科技成果使用、处置、收益管理权限至单位。市科技局等10部门出台重庆市《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遴选20家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改革试点。其中,重庆大学探索权益让渡转化方式,已实施转化9项成果,总评估价值突破5600余万元,吸引投资超过3亿元。重庆理工大学探索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80%或全部所有权,“纳米位移测量技术”37项专利作价1亿元,与中国通用技术集团联合成立新公司进行研发与生产。

(六)加大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力度。市人力社保局、市科技局出台了《重庆市技术经纪专业职称申报条件》(渝人社发〔2021〕63号),建立了我市专门的成果转化人员职称评价制度,创新性提出成果转化人员职称“双通道”晋升,即从事成果转化工作的申报对象可根据工作性质和岗位特点,自愿选择自然科学研究系列或工程技术系列职称,评委会实行差别化评价。依托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重庆)基地,积极培育初级、中级技术经纪人600余人,着力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专业化人才支撑。


二、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针对您提出的促进我市科技成果转化的建议,市科技局联合市级有关部门将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加快科技成果产生转化应用。一是深入推进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完善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指导有关单位在赋权的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和决策机制等方面先行先试,释放科研人员创新活力和成果转化潜力。二是持续开展技术转移人才专业化培训,不断提高技术转移人才专业能力,逐步建立一支科学素质高、专业知识广、服务能力强的技术转移才队伍。三是研究制定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实施意见,坚决破除“唯论文”和“SCI至上”,把科技成果转化绩效作为核心要求,纳入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国有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四是大力实施科技成果进区县行动,推动一批先进技术成果在区县和园区落地转化。五是以“科技政策落实年”为契机,进一步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各项政策宣传力度。

此答复函已经市科技局雷虹副书记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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