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科学技术局门户网站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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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重庆市财政局

中共重庆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重庆市种子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渝科局发〔2024〕36号

各区县(自治县)科技、财政、金融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促进人才创新创业和科技成果在渝商业化、产业化,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委金融办联合制定了《重庆市种子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印发前,种子基金已支持项目由种子基金管理机构加强管理、加快退出,回收资金按原出资渠道和比例退还,并适时清算。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重庆市财政局     

中共重庆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6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种子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促进人才创新创业和科技成果在渝商业化、产业化,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科技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4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重庆市种子基金(以下简称“种子基金”或“基金”)组织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