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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5895317/2018-0055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科技局
[ 成文日期 ] 2018-08-15 [ 发布日期 ] 2018-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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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市科技局
[ 成文日期 ] 2018-08-15
[ 发布日期 ] 2018-08-15

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0537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18-08-15
  李航委员:
   您提出的《促进我市知识创新成果的市场化应用的建议》(第0537号提案)收悉,经我委与市财政局、市教委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市高度重视高校知识创新成果的市场化应用,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一是出台了《重庆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方案》,在初始权益确定、技术类无形资产管理、成果转化激励等方面形成了我市的特色。二是强化需求牵引的科研导向,开展有组织科研创新,加强高校基础研究布局,持续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据统计,2017年全市高校(不含军校)R&D总投入31.5亿元。支持高校通过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发现、创造新知识,为其他创新主体提供前沿知识和创新人才。三是深化高校产学研合作,支持高校与科研院所、企业联合建立研究基地或研发中心,促进知识创新资源、信息、人才的共享,拓展产业化平台,加快高校知识创新成果的市场化应用。截至目前,高校与科研院所、企业合作共建立研发平台300余个、孵化器100余个,对提高知识创新成果有效供给和促进我市知识创新成果的市场化应用发挥了重要作用。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结合全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我市将着重从以下方面促进我市知识创新成果的市场化运用。
   一、转变观念,促进我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进一步改革。
  在重庆大学、重庆理工大学、重科院、中科院重庆分院等单位开展试点工作。下一步将指导试点单位制定本单位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细则,切实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联合市教委、市财政局、重庆市地税局等部门加强对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指导,及时清理和完善现行管理制度,研究制定配套实施细则,力争降低科技人员收益的所得税征收比例,切实保障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员的收益权。将继续以“机制建设”为重点,“市场化协同合作”为纽带,探索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改革,重点开展科技成果初始权益分配制度改革,并形成科技成果转移转移的典型案例,为全市推广提供实践依据,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二、搭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
  一是完善科技成果公共服务平台。完善科技成果信息公开制度,健全科技成果信息汇交、共享机制,发布先进适用的科技成果包。建设并运营重庆科技要素交易中心,打造科技要素登记交易平台、科技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双创企业融资增信平台、科技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科技产业支付结算中心。整合科技服务大市场资源,构建技术转移服务联盟,建设和完善科技服务云平台,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
  二是构建科技成果中试熟化载体。支持在重点领域和区域建设产业技术研究院、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和产业共性技术创新平台。鼓励龙头企业牵头、政府引导、产学研协同,面向产业发展需求开展中试熟化与产业化开发,提供全程技术研发解决方案,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三是建设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实施众创空间孵化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大力培育专业化、品牌化的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星创天地等创新创业载体。引导区县、园区、高校、科研院所、投融资机构、民间资本建设新型科技孵化载体,进一步完善全市科技孵化服务体系。
  到2020年,力争建设20个线上科技服务分平台和3个线下科技服务分中心,培育和建成30家国家和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建设国家级众创空间50家、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30家,建成2个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实现技术合同交易额达到400亿元以上。
  三、加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投入
     一是落实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财税政策。落实技术交易税收优惠和高校、科研机构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个人奖励的税收优惠政策。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人员通过科技成果转化取得股权奖励收入时,可在5年内分期缴纳或递延至转让股权取得收入时缴纳个人所得税。对引进高层次人才在渝取得股权分红或股权转让收益的,依据其所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50%的额度给予财政补助。
  二是拓宽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市场化融资渠道。引导社会资本通过创业投资等形式支持初创期科技企业培育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实施。鼓励开发针对性的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为小微企业转移转化科技成果拓展市场化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等方式进行融资。支持银行与保险、担保等金融机构,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提供“贷款+保险”、“贷款+担保”、“债权+股权”等融资服务。完善政府创投引导基金与企业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相关制度,强化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投资引导。
   此复函已经许洪斌主任审签。对以上回复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反馈,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8年5月21日
   联系 人:张浩南
   联系电话:67512912
   邮政编码:401147
   地    址:渝北区新溉大道2号重庆生产力大厦1606室
   (回执请寄市科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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