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5895317/2019-00630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市科技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19-10-23 | [ 发布日期 ] | 2019-1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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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市科技局 |
| [ 成文日期 ] | 2019-10-23 |
| [ 发布日期 ] | 2019-10-23 |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0439号提案的复函
乔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动众创空间发展的建议》(第0439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强化顶层设计,构建众创空间政策扶持体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精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重庆市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渝委办发〔2015〕20号),围绕主体培育、降低成本、强化服务等方面制定了发展众创空间的政策措施。相关市级部门相继出台支持众创空间发展的配套政策,形成互为补充的政策扶持体系。市教委牵头出台《关于建设高校众创空间促进师生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渝教科〔2015〕40号),从场所改造、资金筹措、运营管理、成果转化等方面制定了建设高校众创空间的政策举措;市科技局牵头出台《关于升级培育众创空间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渝科委发〔2016〕133号),从税收优惠、财政奖补、金融支持等方面制定了培育众创空间的扶持政策,出台《重庆市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国家级众创空间升级培育激励专项实施方案》,对经认定的国家级众创空间每个给予50万元资金支持,引导众创空间进一步强化孵化功能、健全投资体系、创新商业模式、提升孵化绩效。
(二)聚集优质资源,培育多层次多元化众创空间
深入实施“双百示范行动”,遴选100家市内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打造示范性众创空间,充分利用存量资产和有利条件,整合高校和科研院所人才、技术、仪器设备等优势资源,构建一批具有专业服务能力,同时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实施知名创业孵化平台引进行动,以项目带动、资源整合、产学研联盟等多种方式,加强区域交流合作,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开展专题招商活动,陆续引进亚马逊、腾讯、微软云等一批国内外知名众创空间;开展品牌化众创空间认定工作,培育感知科技、浪尖智造、猪八戒网等一批在国内具有较大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品牌众创空间;实施国家级众创空间功能提升激励专项,培育一批服务能力强、商业模式优、孵化绩效好的高质量众创空间。截止2018年底,全市已累计建成市级以上众创空间287家,其中品牌众创空间10家、国家备案众创空间43家,孵化场地总面积近200万平米,可提供工位数近50000个。
(三)建立创投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创业投资
针对创业企业发展的种子期、初创期和发展期,我市分别设立了种子、天使、科风投三支引导基金,撬动社会资本参与创业投资。截至2018年底,三支引导基金直接参股组建子基金累计达到78支,总规模213.97亿元,累计投资项目1023个、金额约128.06亿元。其中,种子基金以公益参股、免息信用贷款、债转股方式,重点支持众创空间中的创业团队和种子期创新型小微企业,组建43支创业种子基金,总规模7.86亿元,累计支持种子期科技小微企业603个,累计支持金额2.09亿元,覆盖全市大部分行政区域,缓解了创业企业融资难题;天使引导基金累计发起设立29支创投基金,总规模172.80亿元,参股基金累计投资409个项目,投资金额109.86亿元,带动其他社会资本参与投资146.02亿元。科风投基金获批组建基金8支,规模达45.41亿元,4支基金实现封闭,封闭基金规模30.41亿元,超募6.86亿元,实现资金10倍放大,参股投资基金累计投资项目32个,累计投资金额 24.48亿元。
(四)组织赛事活动,积极营造创新创业文化氛围
近年来,全市各相关部门持续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充实的创新创业赛事活动,积极宣传创新创业政策、对接企业创新创业需求、激发社会创新创业热情。市科技局会同重庆高新区,自2015年起,已连续举办四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重庆地区赛,2018年收到参赛报名项目582个,创历年报名数量新高,通过大赛搭建创客交流平台,挖掘优质创新项目;成功举办第七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开幕式和新能源及节能环保行业全国总决赛,来自全国各地共205家入围企业参与奖项角逐,有效促进市内外创新资源交流合作。同时,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经济信息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协、团市委等部门分别牵头持续举办“双创活动周”、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客中国”、“渝创渝新”、微型企业创业大赛、重庆青少年创新大赛、“创青春”等各类创新创业交流活动,推动全市形成了崇尚创新、鼓励创业浓厚氛围。
二、下一步打算
(一)推动社会资本投资创新创业
推动全市加快发展种子、天使、科风投等创投引导基金,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创业投资,助推初创期、早中期创业企业快速成长;引导众创空间通过自建、合建和引进等方式,优化升级种子、天使、风险投资等覆盖创新创业全链条的创投服务体系;鼓励众创空间利用新型金融产品和服务为在孵项目提供股权、债权融资支持;鼓励众创空间和在孵企业通过科技创新板在资本市场进行融资,支持有条件的众创空间开展互联网众筹试点;支持金融机构参与创新创业,完善普惠金融体系和支持科创体系,大力开发适应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创新创业项目的信贷投放,鼓励推广“银税互动”产品,支持创业企业凭借纳税信用记录,实现无抵押、无担保贷款;推动有条件的区县政府整合、改造、升级辖区内楼宇、厂房等存量载体,为众创空间提供低成本运营场所,结合实际研究出台租金补贴、绩效奖励等优惠政策,引导各类企业、投资机构、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和运营众创空间。
(二)完善众创空间政策扶持体系
研究制定《重庆市众创空间认定和管理办法》,建立稳定的认定和管理机制,通过定期开展绩效评估工作,促进众创空间优胜劣汰、提质增效,引导众创空间进一步规范管理、优化服务、提升能力,建立持续的资金支持机制,明确资金奖励标准,将资金扶持贯穿于众创空间成长发展的全过程,拟对引进落户的国家备案(专业化)众创空间,经认定达市级以上标准的,每家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绩效评估达到优秀的市级众创空间,给予每家50万元运营绩效奖励;对绩效评估达到良好的市级众创空间,给予每家30万元运营绩效奖励;对首次成为国家备案(专业化)众创空间的,给予每家50万元能力建设和运行绩效后补助。同时,会同市税务局等部门深入贯彻国家四部委《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20号),对符合条件的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降低众创空间运营成本。 (三)打造专业化市场化众创空间 支持各区域龙头企业、投资机构针对区域主导产业、优势产业,聚焦先进制造、生物医疗、节能环保、现代农业等特色领域,加快打造一批专业化众创空间,打通产业上下游关联资源,推动区域创新发展;鼓励中冶赛迪、长安汽车等行业领军企业,发挥高端人才、先进技术、设施设备等优质资源集聚作用,针对细分市场加快建成一批垂直细分领域的众创空间,为产业创新注入持久活力。引导众创空间提升管理运营水平和专业服务能力,鼓励搭建专业技术服务平台,整合利用大企业、研发机构、高等学校的创新资源,为创业团队提供培训辅导、研发设计、模型加工、检验检测、小中试生产、样机制造、专利战略、产品推广等专业化特色服务和定制化增值服务,构建创新创业生态网络,促进信息、技术、资金合理流动与有效配置,为创业团队提供低成本、专业化服务,提高创业成功率;支持众创空间建立市场化运行机制,运用市场竞争规则选拔和淘汰孵化项目,提高孵化载体运作效率和经济效益,支持采取“孵化+创投”模式,引入创投资金“持股孵化”创业项目,促进资金、技术与服务有效对接,推动众创空间商业盈利模式转型升级。 (四)持续增强创新创业文化氛围 持续举办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双创活动周”、“创客中国”、“创青春”等丰富多彩的创新创业活动,活动期间举行双创典型人物专访、典型项目投融资对接、重点领域创业论坛等特色环节,为市内外、行业间创业者交流合作搭建平台,为投资机构发掘优质创新创业项目创造条件,进行全媒体、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宣传报道,充分营造创新创业浓厚氛围。依托“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等大规模群众性科普活动,深入开展科技创新知识和创新创业政策宣传解读,拓展创业者获取政策和信息渠道。针对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新创业平台,开展专题政策培训和辅导,引导孵化平台规范管理、优化服务、提升能力。支持众创空间等平台定期组织在孵企业和创业团队开展专题学习、创意沙龙、项目路演、投融资对接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将举办活动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加快建设环大学创新生态圈,优化大学周边创新创业环境,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在大学周边开展创意分享、名师会诊、创业大讲堂、创业辅导培训等各类活动,激发高校师生创新创业热情,促进大学科研成果就近转移转化。
此复函已经市科技局局长许洪斌同志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反馈在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动众创空间发展的建议》(第0439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强化顶层设计,构建众创空间政策扶持体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精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重庆市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渝委办发〔2015〕20号),围绕主体培育、降低成本、强化服务等方面制定了发展众创空间的政策措施。相关市级部门相继出台支持众创空间发展的配套政策,形成互为补充的政策扶持体系。市教委牵头出台《关于建设高校众创空间促进师生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渝教科〔2015〕40号),从场所改造、资金筹措、运营管理、成果转化等方面制定了建设高校众创空间的政策举措;市科技局牵头出台《关于升级培育众创空间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渝科委发〔2016〕133号),从税收优惠、财政奖补、金融支持等方面制定了培育众创空间的扶持政策,出台《重庆市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国家级众创空间升级培育激励专项实施方案》,对经认定的国家级众创空间每个给予50万元资金支持,引导众创空间进一步强化孵化功能、健全投资体系、创新商业模式、提升孵化绩效。
(二)聚集优质资源,培育多层次多元化众创空间
深入实施“双百示范行动”,遴选100家市内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打造示范性众创空间,充分利用存量资产和有利条件,整合高校和科研院所人才、技术、仪器设备等优势资源,构建一批具有专业服务能力,同时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实施知名创业孵化平台引进行动,以项目带动、资源整合、产学研联盟等多种方式,加强区域交流合作,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开展专题招商活动,陆续引进亚马逊、腾讯、微软云等一批国内外知名众创空间;开展品牌化众创空间认定工作,培育感知科技、浪尖智造、猪八戒网等一批在国内具有较大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品牌众创空间;实施国家级众创空间功能提升激励专项,培育一批服务能力强、商业模式优、孵化绩效好的高质量众创空间。截止2018年底,全市已累计建成市级以上众创空间287家,其中品牌众创空间10家、国家备案众创空间43家,孵化场地总面积近200万平米,可提供工位数近50000个。
(三)建立创投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创业投资
针对创业企业发展的种子期、初创期和发展期,我市分别设立了种子、天使、科风投三支引导基金,撬动社会资本参与创业投资。截至2018年底,三支引导基金直接参股组建子基金累计达到78支,总规模213.97亿元,累计投资项目1023个、金额约128.06亿元。其中,种子基金以公益参股、免息信用贷款、债转股方式,重点支持众创空间中的创业团队和种子期创新型小微企业,组建43支创业种子基金,总规模7.86亿元,累计支持种子期科技小微企业603个,累计支持金额2.09亿元,覆盖全市大部分行政区域,缓解了创业企业融资难题;天使引导基金累计发起设立29支创投基金,总规模172.80亿元,参股基金累计投资409个项目,投资金额109.86亿元,带动其他社会资本参与投资146.02亿元。科风投基金获批组建基金8支,规模达45.41亿元,4支基金实现封闭,封闭基金规模30.41亿元,超募6.86亿元,实现资金10倍放大,参股投资基金累计投资项目32个,累计投资金额 24.48亿元。
(四)组织赛事活动,积极营造创新创业文化氛围
近年来,全市各相关部门持续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充实的创新创业赛事活动,积极宣传创新创业政策、对接企业创新创业需求、激发社会创新创业热情。市科技局会同重庆高新区,自2015年起,已连续举办四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重庆地区赛,2018年收到参赛报名项目582个,创历年报名数量新高,通过大赛搭建创客交流平台,挖掘优质创新项目;成功举办第七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开幕式和新能源及节能环保行业全国总决赛,来自全国各地共205家入围企业参与奖项角逐,有效促进市内外创新资源交流合作。同时,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经济信息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协、团市委等部门分别牵头持续举办“双创活动周”、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客中国”、“渝创渝新”、微型企业创业大赛、重庆青少年创新大赛、“创青春”等各类创新创业交流活动,推动全市形成了崇尚创新、鼓励创业浓厚氛围。
二、下一步打算
(一)推动社会资本投资创新创业
推动全市加快发展种子、天使、科风投等创投引导基金,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创业投资,助推初创期、早中期创业企业快速成长;引导众创空间通过自建、合建和引进等方式,优化升级种子、天使、风险投资等覆盖创新创业全链条的创投服务体系;鼓励众创空间利用新型金融产品和服务为在孵项目提供股权、债权融资支持;鼓励众创空间和在孵企业通过科技创新板在资本市场进行融资,支持有条件的众创空间开展互联网众筹试点;支持金融机构参与创新创业,完善普惠金融体系和支持科创体系,大力开发适应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创新创业项目的信贷投放,鼓励推广“银税互动”产品,支持创业企业凭借纳税信用记录,实现无抵押、无担保贷款;推动有条件的区县政府整合、改造、升级辖区内楼宇、厂房等存量载体,为众创空间提供低成本运营场所,结合实际研究出台租金补贴、绩效奖励等优惠政策,引导各类企业、投资机构、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和运营众创空间。
(二)完善众创空间政策扶持体系
研究制定《重庆市众创空间认定和管理办法》,建立稳定的认定和管理机制,通过定期开展绩效评估工作,促进众创空间优胜劣汰、提质增效,引导众创空间进一步规范管理、优化服务、提升能力,建立持续的资金支持机制,明确资金奖励标准,将资金扶持贯穿于众创空间成长发展的全过程,拟对引进落户的国家备案(专业化)众创空间,经认定达市级以上标准的,每家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绩效评估达到优秀的市级众创空间,给予每家50万元运营绩效奖励;对绩效评估达到良好的市级众创空间,给予每家30万元运营绩效奖励;对首次成为国家备案(专业化)众创空间的,给予每家50万元能力建设和运行绩效后补助。同时,会同市税务局等部门深入贯彻国家四部委《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20号),对符合条件的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降低众创空间运营成本。 (三)打造专业化市场化众创空间 支持各区域龙头企业、投资机构针对区域主导产业、优势产业,聚焦先进制造、生物医疗、节能环保、现代农业等特色领域,加快打造一批专业化众创空间,打通产业上下游关联资源,推动区域创新发展;鼓励中冶赛迪、长安汽车等行业领军企业,发挥高端人才、先进技术、设施设备等优质资源集聚作用,针对细分市场加快建成一批垂直细分领域的众创空间,为产业创新注入持久活力。引导众创空间提升管理运营水平和专业服务能力,鼓励搭建专业技术服务平台,整合利用大企业、研发机构、高等学校的创新资源,为创业团队提供培训辅导、研发设计、模型加工、检验检测、小中试生产、样机制造、专利战略、产品推广等专业化特色服务和定制化增值服务,构建创新创业生态网络,促进信息、技术、资金合理流动与有效配置,为创业团队提供低成本、专业化服务,提高创业成功率;支持众创空间建立市场化运行机制,运用市场竞争规则选拔和淘汰孵化项目,提高孵化载体运作效率和经济效益,支持采取“孵化+创投”模式,引入创投资金“持股孵化”创业项目,促进资金、技术与服务有效对接,推动众创空间商业盈利模式转型升级。 (四)持续增强创新创业文化氛围 持续举办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双创活动周”、“创客中国”、“创青春”等丰富多彩的创新创业活动,活动期间举行双创典型人物专访、典型项目投融资对接、重点领域创业论坛等特色环节,为市内外、行业间创业者交流合作搭建平台,为投资机构发掘优质创新创业项目创造条件,进行全媒体、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宣传报道,充分营造创新创业浓厚氛围。依托“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等大规模群众性科普活动,深入开展科技创新知识和创新创业政策宣传解读,拓展创业者获取政策和信息渠道。针对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新创业平台,开展专题政策培训和辅导,引导孵化平台规范管理、优化服务、提升能力。支持众创空间等平台定期组织在孵企业和创业团队开展专题学习、创意沙龙、项目路演、投融资对接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将举办活动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加快建设环大学创新生态圈,优化大学周边创新创业环境,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在大学周边开展创意分享、名师会诊、创业大讲堂、创业辅导培训等各类活动,激发高校师生创新创业热情,促进大学科研成果就近转移转化。
此复函已经市科技局局长许洪斌同志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反馈在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5月20日
联 系 人:李明鸿
联系电话:67605920;18324152855
邮政编码:401147
地 址:渝北区新溉大道2号生产力大厦1601室
(回执请寄市科技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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