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17年,我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市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为契机,坚定“四个自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和《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将法治政府建设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机结合,把科技创新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取得新的积极进展。现报告如下:
一、规范权力运行,依法全面履行科技管理职能
(一)及时开展政务服务清单清理调整。认真开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事项的动态调整工作,依法对涉及我委的37项权力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拟建议取消行政权力事项8项,其中:行政处罚1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给付1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建议变更行政权力事项要素5项,届时将按要求纳入2018年市级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集中动态调整并公布。认真落实《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全面启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编制工作,按照职责法定、问题导向、权责一致的原则,梳理形成29项公共服务事项建议清单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审核。
(二)逐步完善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认真对照《行政许可标准化指引(2016版)》规定的各项要求,制定了《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行政许可工作规范》,对标准的制定修改、实施和持续改进,事项管理、流程管理、服务规范和场地建设与管理、监督评价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形成了标准化工作机制,初步完成实验动物生产许可、使用许可审批事项标准化体系建设。2017年审批事项办理时限压缩30%、上网率100%,按期办结率100%,审批事项办理实现零投诉、零复议、零诉讼。
(三)深化科技行政管理综合改革。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转变科技管理职能,创新科技管理方式,着力强化区域创新驱动发展的技术供给、资本来源、创新生态“三大支撑”,扎实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科研项目、科技经费、科技成果、科技平台、科技人才、科技金融等重点改革取得较大进展。在全国率先开展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改革试点,率先把多年来的产业技术创新项目管理实质性调整为实施产业技术创新政策,率先选择10家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科技成果初始权益分配改革试点。预计2017年全社会R&D经费支出350亿元左右,同比增长15.8%左右,研发投入强度在1.83%左右;专利授权量达到3.4万件,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7.25件,增长31.8%
二、推进科技立法,优化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稳步推进科技立法工作。立足我市科技创新实际,充分考虑科技立法需求和科技体制改革需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推进科技类地方性法规立法工作,为科技创新提供法治保障。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已申请将《重庆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修订)》、《重庆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修订)》、《重庆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修订)》纳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5年立法规划,将《重庆市实验动物管理办法(修订)》纳入市政府2018年立法规划。
(二)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定《市科委规范性文件管理规程》,坚持问题导向,遵循上位规定,明确了规范性文件管理的具体流程。严格按照“三统一”要求,对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规范文件运转有序。围绕“放管服”改革要求认真开展科技类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清理出拟修改的市科委规范性文件6件,拟废止的文件2件。2017年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率、集体审议率、及时报备率、按时审结率、入库公布率均为100%。
三、完善决策机制,着力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
(一)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层层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明确了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和决策责任,对于涉及资金管理任务较重的科技金融集团,细化了“三重一大”的具体标准和范围。严格落实委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如实记录、完整存档。所有涉及自然人、法人组织和非法人组织权利义务的科技政策或对外具体行政行为,均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程序。
(二)建立健全公众参与制度。在科技重大决策和科技政策出台、科研项目评审、信访处置等方面全部引入第三方专家咨询制度。进一步细化了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征求行政管理相对人意见的程序和方式,切实增强规范性文件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增强公众参与实效。2017年针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开展专家论证会27次,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建议5次,进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11次。
(三)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分别聘请负责科技重大决策和科技立法工作的法律顾问1名,负责信访处置、规范性文件配合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的法律顾问1名,新培养公职律师1名。基本建立起以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法律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2017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同等合法性审查18次。
四、加强执法规范,提升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
(一)理顺体制,加强信息共享。市知识产权局依法与全市38个区县(自治县)签订专利行政执法委托协议,培训专利行政执法骨干49名,发放专利行政执法人员执法年检标识155个,全市专利行政执法人员达到210人,江北区、酉阳县成立知识产权执法大队。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2017年没有出现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就授予执法资格或从事执法活动的人员和情况。有效整合执法信息资源,建立网络信息共享平台,实现行政执法机关之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之间、行政执法与执法监督之间的信息共享,市“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新录入案件3500余件,累计录入案件10000余件。将专利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体系,为拟上市企业出具专利行政处罚证明材料。
(二)创新方式,强化执法保障。市知识产权局加大专利行政执法力度,立案调处专利纠纷案件336件,受理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案件137件;牵头组织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抓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2017年共立案查处侵权假冒案件3652件,捣毁窝点41个,涉案金额3.5亿元,严厉打击了各种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实验动物执法监督检查率实现全覆盖,监督检查采用随机抽查、现场检查和专家评价相结合方式,对监督检查中发现被投诉、举报较多的单位随时进行检查,并提高随机抽查频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五、强化监督制约,提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保障
(一)完善内部监督机制。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制定了《市科委系统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方案》,加强对内部权力的制约,明确了岗位分离、审批控制、成立内部控制建设领导小组,开展内部控制专题培训,根据 “三定”方案,对业务流程进行了梳理、再造,编制流程图。加强对重点岗位监督,严格落实轮岗制度,2017年对8个正处级、6个副处级领导职位进行常规性选拔,调整交流40名干部。
(二)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严格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2017年以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233条。其中,公开重要文件解读、重大科技计划项目、重点科研经费使用等各类政府重要信息1139条,市科委市级财政预算、部门决算以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同时,实现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全部全文公开。
六、健全调处机制,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依法推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组织法制工作部门认真学习了《重庆市行政复议法律文书格式文本》、《重庆市行政复议案件文书立卷归档办法》、《重庆市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暂行规定》,完善行政复议和应诉咨询制度,明确行政复议职责分工,确定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的办理标准和程序规范,制作了相应的格式文书。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54号),积极推进负责同志出庭应诉。2017年全委无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二)依法化解科技系统矛盾纠纷。把信访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严格实行诉访分离,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引导群众依法解决矛盾纠纷。2017年先后接待集访21件次,成功化解集访3件次。回复市长信箱信访124件,个人来访来件40件次。引导2起长期信访案件进入诉讼渠道,依法终结信访案件。加大普法力度,引导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
七、注重教育培训,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
认真落实新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考试和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年度法制理论考试抽考制度,组织领导干部旁听庭审12人次,均撰写了心得体会。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使执法人员在执法普法的同时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组织全委干部职工举办《民法总则》、《依法治国》专题讲座2次,为干部职工购买普法书籍200余套,全委法治理论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为100%。
八、加强组织保障,全面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一)认真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市委科技工委(市科委)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与科技创新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召开专题会议及时传达了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精神,明确以落实《纲要》为主线,完成好各项法制工作任务;对下属事业单位、科研院所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结合其日常业务工作开展督促检查;落实《实施方案》,制定了具体实施细则,逐步建设完善机制,并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下属单位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按期向市政府和科技部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市科委官方网站向社会进行公开。2017年以来,市委科技工委(市科委)党政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有关依法行政的主任办公会议5次、中心组学习3次;开展法治调研督查3次,及时发现并推动整改问题5个。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有效提升了科技系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科技改革创新的意识和能力,科技系统未发生违法行政案件。
(二)注重依法治国理论研究和宣传。认真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政府理论研究,设立技术预见与制度创新专项。2017年支持我市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政府机构开展《重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研究》、《重庆市促进民营企业发展政策法律保障研究》、《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制度创新研究》等法治政府建设相关科研项目11项,努力为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决策参考。创新宣传形式,创建微信公众号 “创新重庆”发布科技政策信息、新闻。
2017年,我委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明显,但与党的十九大对法治政府建设提出的新要求相比,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制度保障有待进一步加强。推动科技立法的力度不够,个别不能适应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地方性法规亟待修订。在规范性文件管理方面,部分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注重效率忽视质量,执行力不足。二是行政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对外行政服务事项的办理流程和环节清晰度不够,个别事项的程序较为繁琐。三是信息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范围还不够广,信息更新不够及时,政务公开有一定滞后性,不能完全满足群众的查询需求。
2018年,我委将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结合科技创新工作实际,深入贯彻《纲要》和《实施方案》,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一是强化服务职能。完成政务服务清单编制,实现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对涉及对外行政管理服务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进一步简化办理流程,优化服务流程和环节。二是强化法制保障。启动对科技类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前期调研,形成调研报告,提出修改建议意见,加快推动地方科技立法进程。三是强化社会监督。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对科技创新政策法规内容进行合理板块划分和内容细化,及时公开科技政策法规。
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8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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