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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科学技术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自: 日期:2019-03-12
2018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扣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做到“四个扎实”的重要指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完善创新治理体系,将法治政府建设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机结合,把科技创新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取得新的积极进展。现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科技行政职能
   (一)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法安天下、德润人心”的要求,切实抓好法治与德治工作,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道德自觉。按照《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对标对表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制定了市科技局法治建设目标考核任务分工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和责任分工,明确时间节点,强化督促指导,2018年任务全面完成,部分长期任务按照要求有序推进。
   (二)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事项从行政审批事项申请调整为行政确认事项,彻底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认真对照《行政许可标准化指引(2016版)》规定的各项要求,制定了行政许可工作规范,对标准的制定修改、实施和持续改进,事项管理、流程管理、服务规范和场地建设与管理、监督评价等事项形成标准化工作机制,完成审批事项标准化体系建设。全年市科技局审批实验动物生产许可3家、使用许可7家;市外国专家局审批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通知865件,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1272件,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延期1470件,新办短期工作许可491件,高端人才确认函111件,受理聘外单位注册464家,审批事项办理实现零投诉、零复议、零诉讼。
   (三)动态管理调整权责事项清单。依法对涉及市科技局的16项权力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取消行政权力事项8项,变更行政权力事项要素5项,形成新的权力事项清单8项;认真落实《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按照职责法定、问题导向、权责一致的原则,编制并公布8项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实施清单、办事指南,完善并公布三级通用事项3项;以“智能政务”为目标,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全渝通办”,政务服务事项上网率超过80%。
   (四)创新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管方式,落实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修订了市科技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公布了随机抽查事项两级清单。建立完善科研诚信管理制度,将科研信用情况纳入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加强科研诚信信息跨部门跨区域开放共享,依法依规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责任人采取联合惩戒措施。认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对照《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发改价监〔2017〕1849号),对市科技局牵头起草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中含有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的内容进行全面清理。
   (五)转变职能优化科技创新环境。立足于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管理创新和服务变革,重点从科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科研项目、科研经费、科研成果、科技人才、科技金融等管理改革入手,扎实推进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整合科技项目、科技平台、科技型企业等8个业务管理系统建成科技服务“一网通办”系统,方便各申报主体。优化科研项目管理,推动项目管理向服务转变,支持企业或者企业牵头的产学研创新联盟自主选题、自由申报,将科研项目技术路线选择权、科研经费使用权与研发成果收益权赋予企业或产学研协同创新团体。改进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减少过程检查环节,降低申报门槛,扩大科研人员和单位自主权,从重过程管理转向重信用管理。通过简化经费预算编制环节、取消中期评估环节,将项目立项周期缩短1/3。充分尊重科研规律,优化经费配置方式,扩大科研单位科技项目经费使用自主权,改革经费监管模式,有效解决了科研经费简单套用行政预算管理规定、管得过细过死等问题。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围绕科技创新关键问题推进立法工作。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实施“八项行动计划”,针对科技创新关键问题,提出2019年立法计划和五年立法规划建议。《重庆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列为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立法审议类项目,计划于2019年提请审议;《重庆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修改)》列为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类项目;积极推进政府规章《重庆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修订列入市政府2019年立法计划审议类项目。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立法和制度建设内容,在《重庆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订起草规划中,把应当有利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结合,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保护环境、合理利用资源,有利于促进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维护国家安全作为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基本要求。
   (二)切实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着力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组织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题培训会,提高局机关各处室规范性文件起草水平和能力。严格按照“三统一”要求,对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规范性文件运转有序,2018年完成13件市政府合同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初审工作,12件市科技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合法性审查通过率100%。坚持定期清理和专项清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快清理阻碍创新的陈规旧章和繁文缛节,牵头清理全市各级各部门涉及科技创新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近300件;开展涉及民营经济发展、著名商标制度、生态环境保护、排除限制竞争、机构改革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5次;年度定期清理后废止和宣布失效市科技局行政规范性文件13件。
   三、着力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
   (一)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修订完善局长办公会议事规程,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所有涉及自然人、法人组织和非法人组织权利义务的科技政策或对外具体行政行为,均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程序;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二)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和公众参与制度。严格执行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负责科技重大决策和科技立法工作的法律顾问1名,负责信访处置、规范性文件配合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的法律顾问1名,政策法规处配备公职律师1名,基本建立起以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法律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同等合法性审查18次。在科技重大决策和科技政策出台、科研项目评审、信访处置等方面全部引入第三方专家咨询制度,进一步细化了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征求行政管理相对人意见的程序和方式,切实增强规范性文件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全年针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开展专家论证会31次,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建议16次,进行重大决策和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17次。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修订完善行政执法依据。机构调整后,原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相关职能已经统一调整至市市场监管局。目前我局涉及行政处罚事项2项。为确保执法有据,把涉及行政执法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修订作为重要任务,提请将《重庆市实验动物管理办法》的修订列入市政府2019年立法计划预备项目。申请在修订《重庆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的同时,吸纳《重庆市技术市场条例》部分内容后废止该条例,对其中涉及执法的内容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予以修订。
   (二)落实责任创新执法方式。在内设机构职能职责确定中,注重落实不同机构、不同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禁执法辅助人员、聘用人员等无执法资格人员单独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对涉及实验动物生产、使用的单位进行了随机抽查,定期年检,组织开展了实验动物生产安全自查自纠,并对违规生产使用实验动物相关单位法人进行了约谈。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自觉接受内外监督。局党委书记自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和市委重要会议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要求,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教育管理监督,严格督促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狠抓班子成员和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思想教育工作;坚持执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持一把手末位发言和班子票决重大问题制度,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逐级审批、集体决策制度,坚持把调查研究、专业评估和专家论证等作为重大问题的决策参考。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及时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办理市人大建议、市政协提案203件,其中市人大建议61件(主办22件)、市政协提案件142项(主办38件),回复率100%。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负责人按规定出庭应诉率100%。保持与司法机关的良性互动,认真办理司法建议,2018年办理渝北区人民法院司法建议1件。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在发布的各类项目申请通知中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充分利用官方网站、新媒体畅通舆论监督机制,“创新重庆”微信公众号发布热点新闻612条,关注人数7.5万人,长期开设办事百项赌点疏解、我为大督查提建议、创新政策诤言堂等征集群众建议意见栏目。
  (二)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系统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细化国有资产处置、对外投资、国有企业股权交易的各项要求和审批程序,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制度。根据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方案,继续强化内部权力的制约,对相应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稳步推进市科技局及下属事业单位所属企业集中统一监管改革工作,对所属企业资产及人员进行了全面清理,按规定对属于科技成果转化设立的企业和其他进行区别对待,严格要求参改范围内的企业按规定履行国资转让程序。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完善网站栏目,及时公布各类重大事项、重要通知、统计数据,发布各类政策法规、解读文件、工作报告、规划计划,今年以来公布各类重要政务信息达1600余条。实现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全部全文公开。加强信息系统整合,对本系统政务信息资源目录进行清理,并按照时间要求完成了数据共享;向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五类信息”及各类公开信息162条,确保信息及时发布、准确公开。
   六、全面提高干部职工法治素养
   (一)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道德自觉。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要求干部职工深刻领会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的重要意义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明确全面依法治国重要工作任务。深刻领会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部署,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深入开展宪法学习教育宣传活动,领导干部带头尊崇宪法,自觉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举办宪法专题学习讲座1期,干部职工100余人听取了讲座;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和系统职工近200人参加“千万市民学宪法”知识竞赛活动;积极开展宪法宣传日活动,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宣传宪法知识;按规定组织新提任领导干部进行宪法宣誓活动。
   (二)切实加强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培训。认真开展中心组学法活动,全年共组织重点学法活动5次,举办3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培训班,轮训系统处级领导干部和基层党组织书记300余人,有效提升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科技改革创新的意识和能力;认真落实新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考试和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年度法制理论考试抽考制度,科技系统年度法治理论考试参考率、通过率100%;组织《民法总则》、《依法治国》专题讲座2次,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职工200余人次听取讲座;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使执法人员在执法普法的同时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执法人员按规定参加全市统一的执法资格培训考试合格。
   (三)通过法治实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严格要求干部职工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式推动科技体制改革和处理各种利益问题,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印发《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通知》,把普法工作与科技业务工作、政策宣讲培训工作共同推进,明确了各处室普法责任,执法普法的同时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2019年,我局将进一步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关键和薄弱环节,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为全市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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