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0年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来自: 日期:2020-02-14
各区县(自治县)科技局,两江新区科创局、万盛经开区科技局、重庆高新区创新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0〕44号)的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0年我市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请广大中小微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文件进行自我评价,符合条件的企业登录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网址:www.innofund.gov.cn,以下简称信息服务平台)注册基本信息(已注册企业无需重新注册,原帐号继续有效)、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自主进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取得2020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企业可通过信息服务平台查询入库登记编号。
   二、各区县(自治县)科技局、两江新区科创局、万盛经开区科技局、重庆市高新区创新服务中心作为本行政区域内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参与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评价工作机构应确定评价工作人员和保障相应经费,确保本行政区域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重庆生产力促进中心受市科技局委托承担全市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组织协调、信息核查、评价入库、监督抽查等日常运行工作及其他相关工作。
   四、各评价工作机构负责对辖区内企业在线提交的企业评价信息进行形式审查后提交市科技局,市科技局分批次公示、公告入库登记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企业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的受理截止日期为10月20日,市科技局于10月31日前完成拟入库企业公示文件发布工作。
   五、已入库企业确认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的,由各评价工作机构报市科技局撤销或市科技局直接撤销登记编号,并在信息服务平台上公告。被撤销登记编号的企业当年不得再次参与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六、市科技局按照科技部火炬中心要求通过信息服务平台组织开展当年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集中抽查工作,各评价工作机构要积极配合实施抽查工作。
   七、各评价工作机构要高度重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结合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落实《关于新时期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国科发区〔2019〕268号)文件,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积极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高效便捷服务,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加大政策落实力度,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发展,引导有发展潜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做优做强做大,加速成为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生力军。
   特此通知
  
   附件:重庆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组织工作机构信息表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2月13日
  附件1:重庆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组织机构信息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