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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科学技术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自: 日期:2020-03-31

        2019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扣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切实为科技创新引领重庆高质量发展夯实法治保障。现将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科技行政职能
   (一)坚持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在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专题学习内容,在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学习。对标对表中央和市委依法治国、依法治市部署要求,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指导下,制定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要点,明确目标分工;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制定了市科技局法治建设目标考核任务分工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和责任分工,明确时间节点,强化督促指导,2019年任务全面完成,部分长期任务按照要求有序推进。
  (二)动态管理调整权责事项清单。全面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形成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清单、监管事项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开发区管理权限负面清单共6张清单并实现动态管理。先后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4项、取消和调整行政权力事项12项,现保留行政审批事项2项,行政权力事项11项;完成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清理并公布实施;建立完善市科技局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明确规范性文件出台前的公平竞争审查责任,审查率100%;完成15项具体事项的办事指南编制,向区县下放1项行政权力;分别向市内各国家级开发区下放相关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向高新区下放3项,向经开区下放2项。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实验动物审批事项纳入自贸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推动15项政务服务事项纳入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完成事项标准化建设,服务延伸至“最后一公里”;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上网率超过90%,审批事项办理实现零投诉、零复议、零诉讼;深化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改革,简化预算编制,取消预算评审,下放预算调整权限,简化财务验收,程序精简三分之一;优化科技创新服务,完善科技资源共享机制,开放共享科研仪器设施9527台(套),2509家科技型企业使用入网仪器2660台(套),购买检验检测、研究开发服务3533次。
   (四)创新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督。严格执行市科技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管方式,清理并动态更新监管事项清单,将监管主体、对象、措施、设定依据、处理方式等信息纳入“互联网+监管”信息系统。推动建立完善科研信用体系,突出“管理过程全覆盖”和“责任主体全覆盖”,推行诚信承诺制。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围绕科技创新关键问题推进立法工作。围绕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新等关键问题,积极推进《重庆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列为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立法审议类项目,已经进入市人大专委会二次审议阶段;《重庆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修改)》列为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类项目;《重庆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修订进入市司法局审查阶段,《重庆市实验动物管理办法》的修订完成立法调研。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立法和制度建设内容,务求使立法工作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二)切实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修订《市科技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程》,强化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上会审议前的合法性审核、完备性审查程序,2019年完成2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14件政府合同审核,为依法决策提供程序保障。持续深化繁文缛节和陈规旧章清理,对机构改革后的规范性文件开展了全面清理,提请废止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废止市科技局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完成6件文件的修订,进一步厘清了科技行政管理依据。
   三、着力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
   (一)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修订完善局党委议事规则,进一步提高局党委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修订完善局长办公会议事规程,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所有涉及自然人、法人组织和非法人组织权利义务的科技政策或对外具体行政行为,均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程序;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二)严格执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聘请负责科技重大决策和科技立法工作的法律顾问1名,负责信访处置、规范性文件配合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的法律顾问1名,政策法规处配备公职律师2名,基本建立起以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法律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全年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参与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争议处置、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70余次;依法化解行政争议纠纷,2019年涉诉案件2件,相关负责人按要求出庭应诉,案件胜诉率100%。
   (三)着力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在科技重大决策和科技政策出台、科研项目评审、信访处置等方面全部引入第三方专家咨询制度,进一步细化了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征求行政管理相对人意见的程序和方式,切实增强规范性文件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全年针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开展专家论证会27次,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建议12次,进行重大决策和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14次。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修订完善行政执法依据。机构调整后,原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相关职能已经统一调整至市市场监管局,目前我局涉及行政处罚事项3项。为确保执法有据,把涉及行政执法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修订作为重要任务,提请将《重庆市实验动物管理办法》的修订列入市政府2019年立法计划预备项目,拟于2020年完成修订;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及时新增行政执法事项,完善执法流程。
   (二)落实责任创新执法方式。在内设机构职能职责确定中,注重落实不同机构、不同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对科研项目监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实验动物生产使用许可、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事项,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自觉接受内外监督。局党委书记自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和市委有关会议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要求,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教育管理监督,严格督促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狠抓班子成员和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思想教育工作;坚持执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持一把手末位发言和班子票决重大问题制度,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逐级审批、集体决策制度,坚持把调查研究、专业评估和专家论证等作为重大问题的决策参考。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及时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办理市人大建议、市政协提案142件,其中市人大建议63件(主办22件)、市政协提案件79件(主办28件,重点督办1件),限时办结率、评价满意率均为100%。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负责人按规定出庭应诉率100%。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在发布的各类项目申请通知中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充分利用官方网站、新媒体畅通舆论监督机制,“创新重庆”微信公众号发布热点新闻530条,关注人数8.5万人。
   (二)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完善内部监督机制,按照规定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细化国有资产处置、对外投资、国有企业股权交易的各项要求和审批程序,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制度。根据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方案,继续强化内部权力的制约,对相应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积极研究并反馈《科技活动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修改意见,为我市科技监督工作政策制度的制定打下基础。严格按照科技部《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相关规定,调查科研诚信案件,组织专家召开咨询会对调查情况进行分析和讨论,明确提出处理意见。加强对科技活动重要内容、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按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对年度科研项目的专家遴选、立项评审、结题验收等活动进行全程监督。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完善网站栏目,及时公布各类重大事项、重要通知、统计数据,发布各类政策法规、解读文件、工作报告、规划计划,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750条,包括科技政策法规、规划计划、项目管理、科技奖励等方面;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条。政府信息管理有序开展,平台建设扎实推进,监督保障逐步完善。
  (四)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突出定向教育和持续震慑,常态化系统化开展警示教育,制定《关于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实施方案》,组织直属(代管)单位负责人、机关党员干部及副处级以上党外领导干部赴红岩村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并举办“红岩精神”专题讲座,组织召开两次“以案四说”警示教育大会、一次机关处级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会,组织系统党员干部收看警示教育片,教育引导系统党员干部以案为鉴。制定《机关干部参与科研项目若干规定》,对机关干部参与科研项目列出五个方面负面清单。组织制定廉政责任承诺书,坚持在科研项目评审、科技奖励评审等关键环节,由机关纪委与关键业务处室的关键人员签订廉政责任承诺书,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
      六、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依法推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完善行政复议制度,推进行政复议立案标准化、办理规范化、责任明晰化,严格执行《市科技局行政复议工作规程》,要求局机关各处室和区县科技部门落实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制度,畅通行政复议渠道。认真落实行政应诉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市科技局行政应诉工作规程》,2019年未发生行政复议案件,涉及行政诉讼案件2件,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案件零败诉。
   (二)依法化解科技系统矛盾纠纷。制定出台《重庆市科技局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规程》,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完善应诉工作机制。修订《重庆市科学技术局信访规则》,把信访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严格实行诉访分离,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引导涉诉信访案件进入诉讼渠道,依法予以终结;认真摸排信访稳定苗头,完善应急预案,切实维护了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关键时期和节点的稳定工作。
   七、全面提高干部职工法治素养
   (一)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道德自觉。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要求干部职工深刻领会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的重要意义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明确全面依法治国重要工作任务。深刻领会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部署,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充分发挥局党委和党员领导干部在法治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对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予以严肃追究;在科技系统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12·4”宪法宣传日活动;加强宪法实施,依法常态化开展宪法宣誓活动;把宪法学习纳入科技系统干部培训的主要内容。
   (二)切实加强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培训。认真开展中心组学法活动,全年共组织重点学法活动8次,有效提升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科技改革创新的意识和能力;认真落实新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考试和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年度法制理论考试抽考制度,科技系统年度法治理论考试参考率、通过率100%;组织《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专题学习会,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职工200余人参会学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2019年普法责任清单,细化普法责任,围绕科研项目管理、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奖励改革等重点内容开展普法宣传;充分发挥微信、官方网站等宣传平台作用,创新普法形式,提升普法效果。
  (三)通过法治实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严格要求干部职工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式推动科技体制改革和处理各种利益问题,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印发《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通知》,把普法工作与科技业务工作、政策宣讲培训工作共同推进,明确了各处室普法责任,执法普法的同时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八、强化组织保障落实机制
   (一)认真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与科技创新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逐步建设完善落实机制,并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下属单位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按期向市政府和科技部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进行公开。2019年,党政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有关法治建设的党委会议、办公会议7次,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有效提升了科技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科技系统未发生行政违法案件。
   (二)注重依法治国理论研究。积极支持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政府理论研究,2019年通过技术预见与制度创新专项支持我市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政府机构开展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制度创新研究、重庆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立法研究、基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国有技术类无形资产管理研究等,着力为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决策参考。
   2020年,我局将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把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构建依法行政治理体系,提升依法治理能力,为科技创新引领重庆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强化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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