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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申报2020年科卫联合中医药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项目的通知

来自: 日期:2020-05-25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健康委、两江新区社发局、高新区公共服务局、万盛经开区卫生计生局,各委属医疗卫生机构、市人口计生研究院,陆军军医大学各附属医院、陆军第九五八医院、武警重庆市总队医院:

    为提升全市中医药科技水平,按照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管理局)与市科技局合作协议内容,决定开展2020年度科卫联合中医药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结合工作实际,2020年度中医药科技计划主要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指导项目。

(一)重点项目。资助研究经费10万元/项。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正高级技术职称,年龄在 60 周岁以下(1960年1月1日后出生)。

(二)一般项目。资助研究经费5万元/项。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年龄在60周岁以下(1960年1月1日后出生)。

(三)青年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在 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四)指导项目。在本年度申报项目中,未获得立项资助且符合立项条件的项目,由申报单位提出申请,报两部门审定通过后可作为指导项目立项,经费由课题承担单位自筹。

二、申报形式

2020年度科卫联合中医药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项目通过重庆市卫生健康委门户网站进行申报,网址:http://wsjkw.cq.gov.cn/,拉至页面底部,进入专题专栏“医学科技创新”,选择科研项目管理系统进入申报页面。

    (一)各申报项目负责人应在本单位平台管理员处申请账号,进行项目申报。各区县卫生健康委及各医疗卫生单位系统管理账号与上年一致。

    (二)各部门和单位在完成所有项目审核提交后,在系统内生成汇总表,将打印盖章后的扫描电子件发送至邮箱67706807@163.com(不需要报送申请书纸质件),邮件正文请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三、申报时限

网上申报系统将于2020年5月25日开放,7月10日18:00关闭,逾期不予受理。请项目申报人和项目申报单位妥善安排申报工作,避免因集中申报造成网络拥堵,确保项目按时提交。

四、申报要求

(一)此次项目申报面向全市有能力从事中医药科学研究的单位,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独立核算,按市卫生健康委资助金额1:1的比例给予经费配套。

    (二)项目负责人应是申报单位在职人员,从事所申报项目的相关专业,项目申报数量限1项,在研项目不超过 1 项,防疫一线人员(指援鄂医务人员(含陆医大援鄂人员)和我市一线防疫人员(符合《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规定的一线医务人员))不限。

(三)鼓励多单位、对学科联合申报。项目要科学合理设置考核验收指标,避免高新指标的堆积。临床研究要突出研究结果的推广应用,产品研发要以样品或成品第三方测试报告为验收依据。    

(四)涉及临床研究的项目,应符合临床研究伦理规范。涉及实验动物的项目,必须有符合要求的医学实验动物及其设施,并符合实验动物伦理审查要求。

    (五)申报人对所申报研究项目的科学性、创新性和真实性负责。对违反科研诚信的单位和个人记入不良诚信档案,视情节轻重,阶段性或永久性取消申请科研项目资格。

五、注意事项

(一)申报项目应符合申报指南(附件),基础研究项目一般不予立项和资助。

(二)各项目申报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网上申报工作,网上提交前请务必进行预览,确定提交后将不能修改、不予退回。

     (三)国家和全市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的学术继承人、国家中医药“百千万”人才(岐黄工程)培养对象以及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中医药人员申报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

市卫生健康委联系人:唐波,李娟;联系电话:67705034;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旗龙路6号;邮编:401147。

市科学技术局联系人:李强;联系电话:67512607。

附件:2020年科卫联合中医药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重庆市科技局

                                   202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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