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科学技术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0年以来,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扣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切实为科技创新引领重庆高质量发展夯实法治保障。现将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
1.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充分发挥局党委和党员领导干部在法治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我局以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局办公会专题学习等方式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要求干部职工深刻领会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的重要意义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明确全面依法治国重要工作任务。深刻领会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部署,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认真开展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法活动,2020年共组织《民法典》学习等重点学法活动4次;认真落实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考试和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年度法制理论考试抽考制度,积极组织参加考试和旁听庭审,有效提升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科技改革创新的意识和能力。
2.切实加强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培训,严格要求干部职工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科技体制改革和处理各种利益问题,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制定《重庆市科学技术局2020年法治建设要点》,落实各责任处室任务分工,进一步明确细化法治建设责任;制定《法治建设情况通报》,每季度在局机关通报法治建设情况,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法治责任感。
(二)依法全面履行科技行政职能
1.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一是向社会公布全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实行目录化、编码化、动态化管理。二是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无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以及收费一律取消;全面取消无法律依据的证明事项。三是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实现零投诉、零复议、零诉讼;积极引导办事企业和群众在“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好差评”系统或部门自建系统主动评价。
2.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一是全面清理规范行政权力,保留行政审批事项2项,行政权责事项9项,行政服务事项5项。二是对行政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实现动态调整,取消行政确认事项2项,调整设定依据6项;分别向市内各国家级开发区下放相关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向高新区下放2项。
3.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严格执行市科技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管方式,清理并动态更新监管事项清单。推动建立完善科研信用体系,突出“管理过程全覆盖”和“责任主体全覆盖”,推行诚信承诺制。
4.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建立完善市科技局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明确规范性文件出台前的公平竞争审查责任,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举措,不存在未经公平竞争审查的文件。深化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改革,简化预算编制,取消预算评审,下放预算调整权限,简化财务验收,程序精简三分之一。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严格兑现向行政相对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优化科技创新服务,完善科技资源共享机制,2020年累计开放共享科研仪器设施9979台(套),23112家科技型企业通过重庆科技资源共享平台,购买检验检测、研究开发等服务19174次。
5.创新社会治理,优化公共服务。完善科技系统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社会组织综合管理体系;切实加强综合监管,积极改善综合服务,确保脱钩不脱管以及脱钩不脱服务;加强和完善党建工作,从严从实抓好党建工作,探索完善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人选审核程序和工作方法,强化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书记教育培训,不断推进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6.强化节能和生态环境保护。坚持节能环保制度建设、文化建设与行为塑造并重。先后印发《重庆市科学技术局绿色机关建设工作方案》《重庆市科学技术局节能减排管理制度》等制度体系,综合运用线上、线下多种途径深入开展宣传,全面实施绿色办公、生活垃圾分类,杜绝餐饮浪费行为,建设电动车充电桩,全面推动“无废机关”建设。2020年被评为重庆市第一批市级“无废机关”。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围绕科技创新关键问题推进立法工作。围绕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新等关键问题,积极推进《重庆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通过市人大审议,于2020年6月1日正式实施。《重庆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完成修订,于2020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重庆市实验动物管理办法》的修订完成立法调研。
2.提高制度建设公众参与度。我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除需要保密的外,对代拟的政府规章草案及其说明一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且不少于30天,对拟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重要措施,以及代拟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重要措施等,全面实行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程序,期限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涉及企业和特定群体、行业利益的,如《关于促进我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的制定过程中,充分征求相关企业、人民团体、行业商会意见。
3.切实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一是修订《市科技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程》,强化落实重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法依规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2020年完成1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13件政府合同审核,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为36件,为依法决策提供程序保障。二是严格落实《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统一登记、统一公布,按照程序按时报送备案,报备率、报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100%。三是持续深化繁文缛节和陈规旧章清理,对机构改革后的规范性文件开展了全面清理,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
(四)着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规范重大决策行为。坚决贯彻执行《中共重庆市科学技术局委员会贯彻“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重大决策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决策。严格按照局党委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事规程,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所有涉及自然人、法人组织和非法人组织权利义务的科技政策或对外具体行政行为,均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程序;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如实记录、完整存档。2020年出台《重庆市科学技术局政策解读工作实施细则》,加强和规范我局政策解读工作,增进社会公众对重大决策、重要政策措施的理解认同。
2.切实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做好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对涉企、特定群体等利益的,充分听取企业、行业协会商会、人民团体等的意见。建立完善科技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在科技重大决策和科技政策出台、科研项目评审、信访处置等方面全部引入第三方专家咨询制度,切实增强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推进科技执法规范化建设,落实责任。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数据清理,并加强科技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执法证件管理。制定完善科技领域执法有关程序规定,建立重大执法行为目录清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增强行政执法监督效能,建立完善科研诚信评价体系;加强对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人类遗传资源活动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违反实验动物管理相关要求的相关行为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以技术、技术信息进行贸易活动,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备案登记证明等行为的监督检查。
2.持续加强监管,杜绝任性执法。对科研项目监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实验动物生产使用许可、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事项,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2020年,按照《重庆市科技计划项目诚信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重庆市科技计划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示意图》《科技计划绩效评价工作流程图》,细化科技计划项目诚信管理和绩效评价工作流程;制定《科研诚信管理流程图》从可操作性、规范性角度明晰科研诚信案件来源、局内部处理流程、管理结果的运用;制定《日常科技监督工作流程图》《审计工作流程图》《科技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流程图》,进一步加强科技工作监管。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自觉接受内外监督。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及时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2020年办理市人大建议、市政协提案203件,其中市人大建议主办件25件、市政协提案主办件32件(重点督办2件),限时办结率、评价满意率均为100%。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负责人按规定出庭应诉率100%。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在发布的各类项目申请通知中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充分利用官方网站、新媒体畅通舆论监督机制,“创新重庆”微信公众号发布热点新闻2038条,关注人数8.9万人。
2.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完善内部监督机制,按照规定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细化国有资产处置、对外投资、国有企业股权交易的各项要求和审批程序,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制度。根据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方案,继续强化内部权力的制约,对相应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加强对科技活动重要内容、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按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对年度科研项目的专家遴选、立项评审、结题验收等活动进行了全程监督。
3.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利用全市政务一体化信息平台“好差评”系统,建立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完善市科技局官方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建设,及时公布各类重大事项、重要通知、统计数据,发布各类工作报告、规划计划;设置“科技政策法规”专栏,及时公开最新科技政策法规、解读文件,202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2条,包括科技政策法规、规划计划、项目管理、财政预算决算、公共资源配置、科技奖励等方面。政府信息管理有序开展,平台建设扎实推进,监督保障逐步完善。
(七)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制定《机关干部参与科研项目若干规定》,对机关干部参与科研项目列出五个方面负面清单。组织制定廉政责任承诺书,坚持在科研项目评审、科技奖励评审等关键环节,由机关纪委与关键业务处室的关键人员签订廉政责任承诺书,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
2.依法推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完善行政复议制度,推进行政复议立案标准化、办理规范化、责任明晰化,严格执行《市科技局行政复议工作规程》,要求局机关各处室和区县科技部门落实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制度,畅通行政复议渠道。认真落实行政应诉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市科技局行政应诉工作规程》。
3.依法化解科技系统矛盾纠纷。按照《重庆市科技局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规程》《重庆市科学技术局信访规则》要求,把信访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严格实行诉访分离,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引导涉诉信访案件进入诉讼渠道,依法予以终结。
4.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广泛开展各种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科技系统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依法常态化开展宪法宣誓活动;把宪法学习纳入科技系统干部培训的主要内容。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上报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细化普法责任,围绕科研项目管理、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奖励改革等重点内容开展普法宣传;充分发挥创新重庆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宣传平台作用,创新普法形式,提升普法效果。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法治宣传活动,整理与解读疫情防控重要法规。多种形式开展《民法典》宣传普及,邀请西南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谭启平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解读讲座,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各直属单位、科技金融集团相关同志参加学习;在局机关、各直属单位广泛组织开展“民法典与你同行”民法典知识竞赛活动;制作民法典科技类条款的解读在“创新重庆”公众号及时发布,制作民法典宣传海报在市科技局办公楼、政务服务大厅张贴宣传。
5.注重依法治国理论研究。积极支持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政府理论研究,通过技术预见与制度创新专项支持我市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政府机构开展《重庆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的实施与配套政策研究、新时代背景下重庆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研究、生态法治思想及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的法治创新研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标准缺失问题及对策研究,着力为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决策参考。
二、认真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1.局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与科技创新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成立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尊法学守法用法等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和年度民主生活会检视内容;健全内部法治建设考核体系。局党委书记自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和市委有关会议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要求,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教育管理监督,严格督促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狠抓班子成员和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思想教育工作;坚持执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持一把手末位发言和班子票决重大问题制度,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逐级审批、集体决策制度,坚持把调查研究、专业评估和专家论证等作为重大问题的决策参考。
2.切实贯彻“中央关于依法防控疫情、保障复工复产”等方面要求,成立以党政主要责任人为组长的市科技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出台《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协同攻关强化突发疫情防控科技支撑的若干举措》确保疫情防控高效有序开展;多次召开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研究部署疫情防控、保障复工复产专题,要求在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基础上,围绕“六保”任务,制定支持中小科技型企业发展的针对性举措,确保复工企业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情况平稳。
2021年及“十四五”期间,我局将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市委五届三次、四次、五次、六次、七次、八次、九次全会精神,把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构建依法行政治理体系,提升依法治理能力,为科技创新引领重庆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强化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