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

关于征集2021年度重庆市博士“直通车” 科研项目的通知

来自: 日期:2021-09-10

有关科技型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和《重庆市博士“直通车”科研项目实施细则(试行)》(渝科局发〔2021〕52号)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21年度重庆市博士“直通车”科研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1年9月13日9时至10月15日18时。

    二、征集范围

    项目申报人员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取得博士学位,且专业领域和研究方向属于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

    2.于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首次来渝工作或取得博士学位继续留渝工作时未超过40周岁,且已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如属外籍人员,应已完成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3.在一线从事科研工作(不含专职科研管理人员)。

    4.未获得过市级财政科研项目定向资助(不含竞争性项目)或市级人才专项资金支持。

    三、项目类别

    博士“直通车”科研项目分为基础研究项目和技术创新项目,申报人员根据专业领域和研究方向自主选择。

   四、项目数量及科研经费

    符合条件的博士每人可申报1项(不纳入市级科技项目限项管理范围),科研经费为10万元。

    五、申报方式

    1.申报人员登录“重庆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科研项目(新)”选择“博士直通车项目”在线申报。网上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9月13日9:00至10月15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2.项目申报表在线提交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不再提交纸质件。按照“项目申报人提交—用人单位审核—用人单位提交”的流程操作。一旦正式提交,将不予修改、退回。

    六、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项目申报人和项目组成员应当事先在“重庆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注册备案,且达到社会信用等级和科研信用等级的相关要求。其中,用人单位为企业的,原则上应当事先在“重庆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科技型企业”完成入库注册,且无严重违法失信和不良科研诚信记录。

   2.项目申报人和用人单位须出具信用承诺,盖章后作为附件上传。承诺事项将纳入科研信用管理。

   3.凡发现项目征集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或不当行为的,可通过监督与投诉电话反映并书面实名提交相关情况。

   七、咨询电话

   1.申报咨询:

   市科技局外国专家工作处:李克久 67183829

                           李邦兴 67476535

   市科技局资源配置与管理处:章杰 67515789

   科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67512626

   系统与网络技术咨询:13372633093

   2.监督与投诉:

   市科技局机关纪委:辛文辉 67600056

   市纪委监委驻市科技局纪检监察组:何传英 67513576

    附件:1.重庆市博士“直通车”科研项目申报表

          2.信用承诺(参考模板)

          3.重庆市博士“直通车”科研项目实施细则(试行)

          4.《重庆市博士“直通车”科研项目实施细则(试行)》政策解读

          5.重庆市博士“直通车”科研项目网上申报操作流程图解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9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