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重庆市创业孵化机构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科技管理部门,两江新区科创局、重庆高新区科创局、万盛经开区科技局,有关单位:
按照《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3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全市各级各类创业孵化机构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重要性
创业孵化机构火炬统计调查工作是根据《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令第22号)、《国家统计局关于批准执行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科技活动统计调查等十一项统计调查制度的函》(国统制〔2022〕1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中心制订的《2023年度火炬专项统计调查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开展的一项重要统计调查工作。
填报火炬统计情况是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级评定的重要依据,若连续两年为D级,则取消国家级资格;是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年度核定的必要条件,若连续两次不填年报,则取消国家备案资格;是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申请认定的关键指标,未填报火炬统计的机构不予推荐申报;是重庆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申请认定和评估的重要依据。
二、准确把握火炬统计调查工作要求
统计调查对象为全市范围内的各级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国家大学科技园,各级各类机构应按照规定的填报时间和统计内容,据实、及时、准确上报统计数据。2024年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填报时间 |
统计内容和期限 |
调查对象 |
2024.01.01-2024.01.31 |
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2023年度年报 (2023.01.01-2023.12.31) |
全市各级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 |
2024.01.01-2024.03.31 |
国家大学科技园年报 (2023.01.01-2023.12.31) |
全市国家大学科技园 |
2024.03.16-2024.03.31 |
2024年第一季度季报 (2024.01.01-2024.03.31) |
全市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国家大学科技园 |
2024.06.01-2024.06.30 |
众创空间2024年半年报 (2024.01.01-2024.06.30) |
全市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及有升级计划的其他众创空间 |
2024.06.16-2024.06.30 |
2024年第二季度季报 (2024.01.01-2024.06.30) |
全市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国家大学科技园 |
2024.09.16-2024.09.30 |
2024年第三季度季报 (2024.01.01-2024.09.30) |
全市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国家大学科技园 |
2024.12.16-2024.12.31 |
2024年第四季度季报 (2024.01.01-2024.12.31) |
全市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国家大学科技园 |
三、认真落实火炬统计调查工作任务
市科技局负责全市各区县科技管理部门在火炬统计系统中的账号分配和密码重置,并审核全市创业孵化机构的填报数据。各区县科技管理部门在创业孵化机构火炬统计调查工作中的主要任务包括:
(一)负责组织辖区内各级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国家大学科技园按时填报年度报表,及各级众创空间按时填报半年度报表,并进行审核。
(二)负责组织辖区内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国家大学科技园按时填报季度情况调查表,并进行审核。
(三)负责辖区内各级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账号分配、密码重置等。
(四)负责核实和处理一家企业同时被多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录入等特殊情况,原则上一家企业只能由一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录入。
四、其他事项
(一)各区县科技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创业孵化机构火炬统计工作,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广泛动员和鼓励辖区内各级各类创业孵化机构填报火炬统计。
(二)各区县科技管理部门应进入火炬中心“统一身份认证和单点登录平台(https://tyrz.chinatorch.org.cn/),由“机构”入口登录系统开展相关工作。
(三)各区县科技管理部门应指定专人作为火炬统计工作联络员,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做好统计工作。
(四)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成果处联系人:李明鸿
重庆孵化器协会联系人:王倩、黄珊
联系电话:67300609、67300626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