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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4年第二批重庆市科普基地评估工作的通知

来自: 日期:2024-12-25

各市级科普基地:

为加强科普基地管理,更好发挥科普基地在科学知识传播、科普能力建设、科普公共服务、科技创新成果共享等方面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推动重庆市科普基地健康良性发展,按照《重庆市科普基地创建及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开展2024年第二批重庆市科普基地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自评阶段(2024年12月26日—2025年1月26日),承担单位于2025年1月26日前提交《重庆市科普基地自评表》(见附件2)。

评估阶段(2025年2月8日—2025年3月8日),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估和现场评估。

二、评价对象

评估对象为已认定的重庆市科普基地(359家),2024年度第二批评估工作全覆盖教育培训类(132家)和研发创作类(33家)2类所有科普基地,共计165家(详见附件1)。

三、评价内容

本次评估重点关注科普基地建设情况及未来发展,包括科普能力(科普展示、科普创作等)、科普经费投入、基础设施(场所)建设、管理制度及工作计划制定、专职科普人员匹配、对外科普合作与交流能力、科普活动开展等。其中,教育培训类重点从科普培训设施设备、科普展教资源、专兼职教育培训人员配备、科普教育培训教材和课程开发、科普教育培训活动开展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估,研发创作类重点从科普研发创作仪器设备等研发条件、科普研发与创作人才队伍、研发创作的科普作品、科普活动和科普宣传等维度进行评估。

四、工作程序

根据基地具体情况,本次评估拟采取自评估、会议评估和现场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分阶段进行。

(一)自评阶段。各科普基地按自身建设情况如实填写自评表(详见附件2),并对应提供佐证材料以及2024年度工作总结与2025年度工作计划,形成自评估材料。

(二)会议评估阶段。市科技局将委托第三方机构成立工作组,评估工作组组织专家审核自评估材料、对基地建设情况进行评分,并形成评分结果。同时,结合评分结果发现的问题,抽取部分科普基地(抽取优秀及不合格基地各一半,不超过年度评价基地总数的10%),组织专家及工作人员开展现场评估。

(三)现场评估阶段。专家对基地依托单位进行质询,专家根据基地依托单位答辩情况复核会议评价形成的评分结果,形成最终评估结果。

五、相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总结,提供的支撑材料务必真实、全面。

(二)请基地依托单位认真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评表、佐证材料以及2024年度工作总结与2025年度工作计划等自评材料,以备评估使用。

(三)请基地依托单位于2025年1月26日16时前,将自评表、2024年总结、2025年计划及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统一装订成册后加盖公章(一式三份)报送至重庆市渝北区杨柳路2号重科院一期A座9楼,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以PDF格式发送至邮箱:1391797112@qq.com,未盖章材料不予受理。逾期未报送材料的,该项目视为评估不合格。

接收资料联系人:贺月曦   联系电话:19923808660

市科技局宣传处:谢林伶   联系电话:67513757


附件:1.2024年度第二批科普基地评估对象清单

2.重庆市科普基地自评表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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