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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重庆市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自: 日期:2025-08-15

有关单位: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要求,促进我市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切实提高科技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更好服务我市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重庆市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管理办法》《重庆市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办法》,现启动2024年度重庆市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考核对象及内容

(一)评价考核对象

评价考核对象为加入重庆科技资源共享平台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事业等法人单位(以下简称“管理单位”),主要针对该管理单位纳入重庆科技资源共享平台的单台(套)原值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在2024年度的开放共享情况。

(二)评价考核周期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评价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组织管理情况、运行使用情况、共享服务成效等方面。

1.组织管理情况

主要包括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共享制度建设情况、购置统筹管理情况、原值50万元以上仪器开放率、实验技术队伍建设情况、在线服务平台建设等内容。

2.运行使用情况

主要包括仪器年平均有效工作机时、   运行使用成效等内容。

3.共享服务成效

主要包括共享率、对外服务成效(年平均对外服务收入、年服务用户次数)及用户评价等内容。

(四)有关要求

各管理单位务必于8月31日前,将《重庆市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评价考核自评估报告》(附件2)、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重庆生产力大厦1209室。同时,将前述材料的PDF版本上传至邮箱276360640@qq.com。

请各管理单位扫描附件4中的二维码加入2024年度重庆市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微信群(已经加入的不用重复加入)。每单位限加入2人,分别为管理单位该业务分管负责人和具体联络人。

二、其他要求

(一)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次工作,精心组织,对本单位报送的数据、信息等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本次工作报送的材料真实可靠。对拒不配合、数据造假的单位,记入科研诚信档案。

(二)本次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对评价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的单位,给予激励性后补助等支持;对评价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或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评价考核的单位,视具体情况采取公开通报、责令限期整改,在新购仪器设备等方面予以约束。同时,评价考核结果还将作为科技创新基地申报、科研项目申报、科研机构评估的重要依据。不能参加评审的,管理单位需书面说明情况。

(三)本次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由重庆市科学技术局统筹,重庆生产力促进中心具体实施。

三、联系方式

受理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溉大道2号生产力大厦1209室,邮编401147,电子邮箱:276360640@qq.com。

评价考核咨询:姜老师、李老师,67611602;许老师,67605997。

监督与投诉:  辛老师,67600056。


附件:1.参评单位名单

2.重庆市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评价考核自评估报告(模版)

3.科研诚信承诺书

4. 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微信群二维码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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