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科技创新基地优化整合方案》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和目的
为解决现有科研基地之间交叉重复、定位不够清晰的问题,进一步推进国家科技创新基地建设,2017年8月和10月,科技部会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分别出台了《关于印发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优化整合方案的通知》(国科发基〔2017〕250号)和《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基地和条件保障能力建设专项规划的通知》(国科发基〔2017〕322号),并要求各级相关部门贯彻执行。为贯彻国家部委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全市科研基地布局,加快推进各类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结合《重庆市科技创新“十三五”发展规划》(渝府发〔2016〕51号)要求,市科学技术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重庆市科技创新基地优化整合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总体思路和原则
《方案》制定的总体思路是以提升我市自主创新能力为目标,按照科学与工程研究、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基础支撑与条件保障三类统筹布局重庆市科技创新基地建设,旨在推动基础研究、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的协同创新,为加快建成西部创新中心提供重要科技支撑。
《办法》贯彻以下基本原则:一是顶层设计,系统布局。加强全市科技创新基地的顶层设计和系统布局,明确功能定位,明晰工作任务,加强各类基地之间的相互衔接,避免低水平交叉和重复建设。二是统筹协调,分类指导。加强各类创新基地优化整合,根据不同创新基地的功能定位,强化分类管理、分类支持,建立完善符合不同类型基地特点的建设思路与管理模式,促进科技创新基地体系健康有序发展。三是机制创新,规范运行。推动全市科技创新基地与科技基础条件能力建设运行管理机制体制和制度创新,强化绩效考核和优化调整,实现动态调整和能进能出。四是重点建设,提升能力。坚持协调发展与分工协作相结合、工作任务与绩效考核相结合,统筹存量和增量,促进产学研用紧密结合,加强协同创新,推动开放共享,促进我市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和科技基础条件保障能力提升。
三、主要内容和解决的问题
方案主要分为四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体思路”,明确了本方案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第二部分为“优化全市科技创新基地布局”,明确了科学与工程研究、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基础支撑与条件保障三类重庆市科技创新基地的功能定位。
第三部分为“优化调整现有重庆市科技创新基地”,明确了优化调整各类现有重庆市科技创新基地的具体举措和责任分工。
第四部分为“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统筹协调、完善资源配置机制、完善运行管理和评估机制。
《方案》主要解决重庆市科技创新基地之间交叉重复、定位不清晰的问题。主要通过撤、并、转等方式,进行优化整合,符合条件的纳入相关基地序列管理。同时,遵照国家科技创新基地布局要求,重庆市科技创新基地遵循“少而精”的原则,择优择需部署新建一批高水平市级基地,严格遴选标准,严控新建规模,推动协同创新,强化绩效评估,促进开放共享。
四、适用范围
《方案》所指的市级科技创新基地主要包括重庆市重点实验室、重庆市工程研究中心、重庆市技术创新中心和重庆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重庆市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和重庆市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等。
五、各部门任务分工
《方案》对科学与工程研究、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基础支撑与条件保障三类重庆市科技创新基地的优化整合进行了分工。
科学与工程研究类重庆市科技创新基地的优化调整由市科技局牵头,相关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参与。
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类重庆市科技创新基地的优化整合,按重庆市工程研究中心、重庆市技术创新中心、重庆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进行分工。其中,整合组建重庆市工程研究中心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相关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参与;布局建设重庆市技术创新中心由市科技局牵头,相关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参与;布局建设重庆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由市科委、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相关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医院参与。
基础支撑与条件保障类重庆市科技创新基地的优化调整,按重庆市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和重庆市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进行分工。其中,优化调整重庆市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由市科技局牵头,相关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参与;布局建设重庆市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由市科技局牵头,相关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相关行业部门参与。
六、明确保障措施
《方案》指出,将从加强统筹协调、完善资源配置机制、完善运行管理和评估机制三方面,强化科技创新基地优化整合和建设发展的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