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众创空间认定和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申请重庆市众创空间应当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解读:一是运营机构条件,发展方向明确、模式清晰,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运营管理机构原则上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重庆市登记注册,运营时间满12个月;二是运营场地条件,实际场地设立在重庆市辖区内,拥有不低于500平方米的服务场地,或提供不少于30个创业工位,同时须具备公共服务场地和设施,提供的创业工位和公共服务场地面积不低于众创空间总面积的75%;三是入驻对象条件,入驻创业团队和企业不低于20家,入驻创业团队每年注册成为新企业数不低于7家,或具有投融资服务能力,每年获得融资的入驻团队和企业不低于3家,入驻团队和企业的入驻时限一般不超过24个月;四是服务绩效条件,每年拥有不少于3个典型孵化案例,具备职业孵化服务队伍,至少有3名具备专业服务能力的专职人员,聘请至少3名专兼职导师,形成规范化服务流程,每年开展创业沙龙、路演、创业大赛、创业教育培训等活动不少于10场次;五是上报统计条件,按科技部火炬中心和市科技局要求上报统计数据,且数据真实、完整。
二、重庆市众创空间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解读:一是运营绩效奖励政策,市科技主管部门将定期对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开展绩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给予科技企业孵化器一定绩效奖励。对绩效评估达到优秀的,给予每家50万元奖励,并优先推荐国家备案;对绩效评估达到良好的,给予每家30万元的运营绩效奖励。二是提档升级奖励政策,对经科技部火炬中心认定,首次成为国家备案(专业化)众创空间的,给予每家50万元的能力建设和运行绩效后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