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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种子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政策解读

来自: 日期:2024-11-26

现将《重庆市种子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解读如下:

一、请问《管理办法》修订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2018年、2020年,市科技局联合市财政局、市委金融办先后印发了《重庆市创业种子引导基金管理办法》《重庆市种子投资引导基金运营管理实施办法》,为我市初创科技型企业提供资金支撑,弥补市场早期创业投资失灵的薄弱环节,对科技型企业培育以及创新创业氛围营造起到了较好的效果。近年来,随着科技金融改革的不断推进,种子基金运行模式亟待与科技创新市场主体融资需求相适应,并提高种子基金运行效率。为完善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促进人才创新创业和科技成果在渝商业化、产业化,市科技局组织对种子基金运营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二、请问《管理办法》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管理办法》共7章23条,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基金管理架构、投资对象和方式、项目投资、项目退出和减值核销、监督与考核、附则等。重点内容如下:

(一)明确基金定位。重庆市种子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种子基金”或“基金”)为政府类、公共性专项资金,按照“政府引导、专业运营”的原则运行,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平台、重点团队,突出投早、投小、投硬科技,支持科技成果验证和中试验证,助力科技企业和科创团队落户重庆。

(二)强化基金管理。明确市科技局对种子基金履行监管职能,确定种子基金投资服务机构。市财政局负责落实资金来源,根据需要会同市科技局对种子基金开展绩效评价。市委金融办会同市科技局指导种子基金运行。

(三)突出支持方式。种子基金支持方式主要为直接股权投资,同时可遴选重点区域、重点平台的优质项目进行跟投或联投。

(四)拓展支持对象。种子基金支持对象更靠前端,科技企业为成立不超过3年,未设立企业的科创团队需在签订投资意向书后6个月内设立企业。

(五)提高投资额度。种子基金对单个项目的投资额度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特别优秀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每个项目只进行一轮投资。种子基金投资后持股比例最高不超过40%,且不为第一大股东。

(六)优化投资流程。明确种子基金项目投资流程为:发布项目征集、组织专家评审、开展尽职调查、项目投资实施。

三、请问《管理办法》主要特点是什么?

一是强调种子基金为政府类、公共性专项资金。二是突出种子基金支持方式为直接股权投资。三是支持对象由科技型企业扩展到科创团队。四是单个项目支持额度由最高8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

四、请问《管理办法》对尽职免责是如何规定的?

《管理办法》规定,种子基金运行过程中,因科技成果验证、中试验证、技术产品化失败,以及不可预测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项目投资减值的,市科技局、服务机构及相关个人,若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尽职履责,不涉及违法违规和其他廉洁风险、道德风险的,予以免责。


政策原文: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重庆市财政局中共重庆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种子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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