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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自: 日期:2024-01-26

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现将重庆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如下,报告中所列各项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

一、 总体情况

2023年,市科技局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聚焦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目标,紧紧围绕各类创新主体关注关切,扎实推进科技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为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了重要支撑。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围绕主题教育科技创新政策、科技项目、预决算以及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等政务公开重点内容,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3通过网站发布政府信息757,其中规范性文件11条、解读材料17条、工作动态类信息438条、科技项目信息21条以及人大建议复函35件、政协提案复函65件。在网站建设“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栏,发布各类信息125条。通过“创新重庆”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1057条,累计关注用户118814人。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审查(补正)、分办、征求意见、拟办、答复、送达、归档等工作程序。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其中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4件予以公开,2部分公开,均按照统一的文书格式,在答复期限内,依法依规进行了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重庆市科学技术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以问题为导向,不断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要求,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对发布的所有信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未经审核签字不得挂网。落实专人做好日常巡网读网工作,有效避免了网站信息出现错情舆情。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重点抓好市科技局网站和“创新重庆”微信公众号建设。一是加强网站日常监测维护。落实第三方开展专人巡网,对发现的错情及时更正;落实专人做好管理,确保发布内容及时更新、合理分类,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二是持续优化调整网站栏目设置。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信息公开目录建设要求,对网站栏目进一步优化,实现政策文件等栏目信息同源发布,建设新闻报道、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等专栏,及时转载和发布重要新闻和文件等各类重要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落实各处室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明确各处室政务公开内容及公开时限,确保各类信息及时公开。二是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审核流程,按照“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表述准确、公开时机得当,杜绝泄密等问题发生。三是在《重庆市科学技术局机关处室2023年度考核方案》中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了机关处室年度考核内容。四是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新闻发布工作培训各一次。五是根据最新要求,及时增加经费开展适老化改造、自适应改造、网站栏目升级等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1

6

4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6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本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在标准化规范化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政策解读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科技政策解读形式不够多样等问题和不足。

2024年,本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有效提高科技政策解读质量。一是加大图文、视频解读数量,丰富政策解读形式。二是做好政策咨询问答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进一步扩大问答平台知识库储备,尽量做到对科技政策问题应答尽答、应答优答。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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