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5895317/2019-0061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市科技局 | ||
[ 成文日期 ] | 2019-10-23 | [ 发布日期 ] | 2019-1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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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市科技局 |
[ 成文日期 ] | 2019-10-23 |
[ 发布日期 ] | 2019-10-23 |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325号建议的复函
《关于支持“荣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面积拓展至50平方公里”的建议》(第0325号)收悉,经我局与市经济信息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荣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荣昌高新区”)是2018年2月国务院新批复的国家级高新区,也是全国第一个国家农牧特色高新区。批复面积17.05平方公里,由5个区块组成,主要包含板桥、广富、荣隆三个组团。自获批以来,荣昌高新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作为,取得了良好的发展成效。
按照国务院批复规定,各国家高新区必须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必须依法供地,以产业用地为主,严禁房地产开发,合理、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从目前我市各开发区、工业园区的现状来看,优化整合开发区、工业园区创新资源富集区域有利于进一步发挥荣昌高新区等国家级开发区的辐射带动作用,有利于推进其他开发区在新时期实现高质量发展。
针对您提出的“支持荣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面积拓展至50平方公里”的建议,我局将会同市级相关部门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开展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在《重庆市国土空间规划(2019-2035年)》编制过程中,同步指导荣昌区编制荣昌区2035年规划大纲,充分考虑荣昌高新区产业发展空间需求,结合荣昌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本底,科学划定“三区三线”。二是组织专家研究论证荣昌高新区规划面积拓展,指导荣昌高新区高效、节约集约用地,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三是继续支持高新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盘活存量,充分发挥优势地理位置,加强开放合作。
此复函已经许洪斌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你们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4月23日
联 系 人:池欢欢
邮政编码:401147
联系电话:67513082
地 址:渝北区新溉大道2号重庆生产力大厦
(回执请寄市科技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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