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5895317/2020-00773 | [ 发文字号 ] | 渝科局函〔2020〕119号 |
| [ 主题分类 ] | 科技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 发布机构 ] | 市科技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0-04-10 | [ 发布日期 ] | 2020-09-16 |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5895317/2020-00773 |
| [ 发文字号 ] | 渝科局函〔2020〕119号 |
| [ 主题分类 ] | 科技 |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 发布机构 ] | 市科技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0-04-10 |
| [ 发布日期 ] | 2020-09-16 |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820号建议的复函
开州代表团:
《关于支持重庆开州浦里新区发展的建议》(第0820号)收悉,经我局与市教委、市经济信息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卫生健康委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支持重庆开州浦里新区创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9年,开州区实现工业总产值442亿元,拥有高新技术企业17家,市级以上研发机构22个、科技服务机构25个,创新主体、创新平台等资源不断集聚。与《重庆市市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认定和管理办法(修订)》(渝府发〔2017〕156号)规定的工业总产值不低于600亿元、高新技术企业60家以上、市级以上专业研发机构或分支机构30个以上市级以上、科技服务机构或分支机构30个以上等条件相比,开州浦里新区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市级相关部门支持重庆开州浦里新区搭建高水平科技企业孵化平台、营造良好区域“双创”氛围,孵化培育一批科技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等创新主体,加快引进和培育科技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加快建设科技研发机构,积极搭建科技服务平台,着力完善科技研发和服务体系,待创建市级高新区条件成熟后,按照有关程序加快推进。
二、优化重庆开州浦里新区发展空间。近年来,我市在坚持最严格节约用地制度同时,多措并举保障开州区合理用地需求。一是综合评估开州区各项土地利用规划目标的实施情况,通过中期评估修改和规划调整完善,调增开州区城镇建设用地7.1平方公里,并支持开州区结合发展需求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在规划的城镇建设用地基础上,布局有条件建设区56.6平方公里,为开州区各项建设留足发展空间。二是深化地票改革,支持开州区在有条件建设区内使用地票增加城镇建设用地空间,并按使用地票规模的50%增配城镇建设用地空间,共计0.95平方公里。三是通过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增加建设用地空间1平方公里。目前开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工矿用地2020年规划目标为39.6平方公里,2018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数据为33.8平方公里,尚剩余5.8平方公里城镇工矿用地空间可用,且近九年年均增量为1.5平方公里,规划期内可满足开州区建设用地空间发展需求。下一步,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将继续加大对开州区的服务和支持力度,积极跟踪和指导开州区编制国土空间规划,重点支持开州浦里新区建设用地空间保障。
三、支持重庆开州浦里新区产业发展。开州浦里新区是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经济基础较好、产业特色鲜明的市级特色工业园区。近年来,市经济信息委等部门大力支持开州浦里新区发展,在产业优化布局、重点项目引进、特色产业培育、产业技术创新等方面,给予重点指导、支持和帮助。支持开州浦里新区大力发展生物医药、智能家居等特色优势产业,批准开州浦里新区创建了智能家居、生物医药两个市级特色产业建设基地。下一步,将围绕全市“一区两群”的战略部署,结合渝东北三库区峡城镇群的产业规划布局和开州浦里新区现有资源秉赋、产业基础,坚持绿色发展,坚持创新驱动,引导开州区推进特色产业发展。
四、全面落实降低工业用电成本相关政策。近年来,市经济信息委积极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全面落实降低工业用电成本相关政策。一是支持符合条件的开州浦里新区享受“三增”企事业优惠电价、企业直供电等政策。二是鉴于电力市场化已全面放开,无水电配比,支持企业与火电、水电企事业签订电力市场化交易合同。三是市经济信息委已将减少电价中政府性基金及附加资金的建设向国家相关职能机构进行了反馈。四是全市火电设计利用小时在5000小时左右,目前我市火电平均利用小时数在3000左右,已经全面亏损严重,支持火电增量降价问题待火电利用小时回升后再进行探索。
五、支持开州区合理配置优质医疗资源。市卫生健康委支持开州区中医院加强服务能力和内涵建设,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按相关程序申报三级医院创建工作。建议探索与重庆三峡中心医院建立对口帮扶、专科联盟等关系,促进人员交流培训,共享优质医疗资源,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六、关于在重庆开州浦里新区布局优质教育资源的建议。2017年2月印发的《教育部关于“十三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教发﹝2017﹞3号),教育部明确规定中等职业学校原则上不升格为高等职业学校。因此依托开州区职教中心建设高等职业院校存在制度障碍,市教委建议开州区与万州区共同组建区域性、行业性、综合性等多形式的职业教育集团或联盟以解决高技能人才的需求,市教委将在职业教育集团(联盟)申报和建立过程中提供必要的支持。2017年12月印发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基本建设管理的通知》(教发厅﹝2017﹞12号)进一步明确规定:“审慎决策建设新校区,原则上不支持、不鼓励跨城市、跨省建设新校区,特别是具有本科教学功能的新校区”。因此,在体制机制上对上述问题找到合理解决方法前,市教委原则上不鼓励高校异地办学。下一步,市教委将积极协调市内各高校,加大与浦里新区的合作力度,为浦里新区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此复函已经许洪斌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