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入库企业相关指标如何界定?
(一)科技人员
指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或专门负责上述活动管理与直接服务的人员,包括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其中兼职、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需在企业累计工作 6 个月以上。
(二)知识产权分类
Ⅰ 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
Ⅱ 类知识产权: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不含商标)等。
(三)研究开发活动与费用
研究开发活动:为获得科技新知识、创造性运用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 / 产品 / 工艺而开展的有明确目标的持续活动(不含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领域)。
研发费用: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口径归集。
(四)省部级及以上创新平台基地
包括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平台,需提供官方批准认定文件作为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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