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核定程序是怎样的?
核定工作按以下四个步骤进行:
1.申请:申请单位根据核定事项填写对应的信息审核表,并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一式三份),具体需要提供哪些佐证资料?
申请享惠主体:①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或设立文件复印件;②专职科普人员清单(姓名、入职时间、专业、工作岗位、联系方式);③科普场所产权证明材料或有效期内租赁合同;④科普设施清单(设备名称、购买年限、用途);⑤开放和优惠、免费情况(开放时间、优惠或免费事项的公告,网站、新媒体平台公开告知信息等);⑥审核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申请免税进口科普影视作品:①进口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或设立文件复印件;②进口影视作品的放映许可;③审核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相关佐证资料经本单位或依托单位对其真实性审核后与信息审核表一并提交至市科技局。
2.受理:市科技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材料齐全且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明显不符合条件的告知不予受理理由;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充内容。
3.审核:市科技局受理后,会同相关责任单位对资料进行审核,形成“通过”或“不予通过”的审核意见,并由各责任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不予通过的注明理由。
4.函告、抄送、报送:享惠主体名单核定结果,由市科技局分批次函告重庆海关,抄送市财政局、重庆市税务局、市委宣传部、市经济信息委、市广电局,并报送科技部。免税进口科普影视作品核定结果,由市科技局函告重庆海关,抄送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并报送科技部。
5.核定结果同步通知申请单位。对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一并函告其依托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