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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5895317/2018-0058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科技局
[ 成文日期 ] 2018-08-15 [ 发布日期 ] 2018-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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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2018-08-15
[ 发布日期 ] 2018-08-15

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0826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18-08-15

  廖红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推动我市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建设,争创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建议》(第0826号提案)收悉。经与市财政局、市教委、团市委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成效

  近年来,我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加快构建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深入推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136号)有关精神,印发《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通知》,以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为抓手,大力推进了我市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重庆大学、重庆邮电大学入选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四川美术学院、重庆科技学院被评为全国第二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四川美术学院、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入选2017年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加强创新创业教育机构设置,推动6所高校设置了创新创业学院,23所市属普通本科高校相继制定了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成立了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推动高校设置创新创业学分,开设创新创业类课程279门,编写出版创新创业教育教材38部。强化教师队伍建设,全市现有创新创业教育专职教师836人,就业指导专职教师317人,创新创业兼职导师995人。

  (二)积极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培训。市科委依托区县和众创空间联盟、孵化器协会等第三方机构,2017年举办管理人员高级研修班、从业人员培训班等各级培训班7次,培养各类管理人才和专业人才500余人次,形成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创新创业服务队伍,为推进大众创新创业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团市委牵头成立了重庆青年创新创业学院,针对不同阶段创业青年的不同需求设计培训课程体系,开设创意、初创、成长和农青4个班次,首期录取学员188名,2017年年开展“重庆青年创业训练营”“青锋创业工作坊”“青锋项目巡诊”和青创导师培训等不同形式、不同内容的青创培训421场,覆盖创业青年1.5万人次。团市委组织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免费培训“新芽计划”。全年举办涵盖农业科技信息技术、职业技能、农村电子商务、经营管理能力、扶贫志愿者和职业道德六个方面的各级各类培训班270余个,累计培训1.8万余人次。专门组建了一支有实战经验、有教学能力的农村电商师资队伍,开展青年电商辅导分队深度贫困乡镇培训活动,将电商基本实操课程培训送进18个深度贫困乡镇,培训436人。

  (三)培育创新创业平台提供创业指导。截至目前,培育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77家,其中国家级17家;市级以上众创空间287家,其中国家备案44家;孵化服务总面积达215万平米,可提供工位数超5.2万个;建有大学科技园、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和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等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平台76个,成立创新创业协会、创业俱乐部等社团57个。各类创新创业平台集聚了大批专兼职创业导师,为创业团队持续提供创新创业指导服务。

  (四)举办创新创业大赛搭建交流平台。连续三年举办中国创新创业大赛(重庆赛区)暨重庆市“高新杯”众创大赛,赛程期间举办各类特色活动,为创业者创造学习交流机会。赛前集训引入英特尔创新加速器微能创投加速营,课程免费向进入决赛的优秀企业和团队开放;赛中特设“创业加油站”服务台,邀请知名双创平台派出精干团队,为创业者提供创业优惠政策、融资服务、综合金融服务、技术评估等咨询服务;赛后组织交流会,开展创业者经验分享、创业导师现场答疑等交流活动,让创业者之间相互取经,共同进步。

  (五)加大创新创业教育资金投入。市财政设立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从2016年起连续5年每年投入30亿元,其中每年新增预算安排6亿元,重点支持激励新增全社会研发(R&D)投入、科研基础条件和能力建设、专业性技术创新平台、科技创新创业服务机构和创新项目示范等。如统筹6亿元即每年从高校财政教育经费中安排8%—10%,重点支持高校应用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投入资金6.6亿元,大力培育“双高”企业、新型高端研发机构、高层次创新人才等创新主体等。市教委设立创新创业教育专项资金,已有3434个学生创业项目受到资助,相关评优评先项目中受到表彰的优秀创新创业学生21152名,14所高校设立创新创业奖学金。

  (六)宣传弘扬创新创业精神。立足倡导和弘扬创新创业文化,团市委牵头制作反映青年创新创业实情的网络视频节目“青创茶馆”。邀请创业青年、创新成果持有人与创业导师、投资人针对创业项目、创新成果进行面对面交流沟通和经验分享,为青年创新创业者指点迷津,提供对策建议或达成投资合作意向。全年录制节目20期。开展重庆市杰出青年企业家评选活动,选树出王植等10名优秀青年企业家代表并广泛宣传。

  

  二、下一步计划

  (一)构建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深入实施“8+3”行动计划,贯彻落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促进普通高等学校分类发展的意见》精神,推动普通本科院校明确定位、分类发展。实施“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和卓越人才培养计划2.0版本”、“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和“大学生就业促进计划”,开展校企、校地、校所联合招生和培养创新创业人才试点。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和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投入创新创业人才培养。鼓励高校在企业设立科研基地,企业、科研院所在高校设立实验室和研发平台,支持企业与学校共建专业,并融入订单培养。

  (二)深化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方式。推进高校小班化教学,广泛开展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项目式教学,充分利用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大力推进MOOC教学。为有创新创业意愿的学生制订个性化成才方案,以师徒制、导师制个性化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鼓励高校学生参与课题研究、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获得创新创业奖项、参与众创空间、自主创业等,并给予一定学分。推进产教融合,鼓励高校建成以专业实验室、虚拟仿真实验室、创业实验室、实训中心、创业园、校内企业、众创空间为主体的实验教学和创新创业教育平台,以优势学科为基础,联合行业企业、科研院所,建设工程实验室或研究中心,向全体学生开放。支持学生成立校内创新创业协会、俱乐部等社团,举办创新创业讲座或论坛。

  (三)加快建设创新创业教师队伍。加强海外人才引进,组织部分高校赴海外招聘海外人才,积极与我国驻外使馆沟通,争取支持,引进海外高端人才。积极搭建国际教育合作平台,引进海外优质人才。实施中新博士后资助计划、博士后创业支持计划、海外学术活动资助计划。加强对创新创业教育教师的培养与考评,在专业职务评审中予以倾斜,提高专业教师的创新创业教学能力。细化创新创业教育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制度,对教学科研人员带领大学生创业取得突出成效的给予经费资助。将理论成果、知识产权、创业成果等业绩作为评价创新创业教育专职教师的重要指标。

  (四)完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由市教委统筹创新创业教育优质课程资源建设,组织高校、行业企业优秀人才编写创新创业教育重点教材,推出一批创新创业在线开放课程,逐步推进全市高校创新创业课程学分互认。指导高校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到专业课程教学的全过程。面向全体学生开设研究方法、学科前沿、批判性思维、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互联网+”等方面的必修课和选修课。

  (五)健全学生创新创业服务体系。推动高校建立健全学生创业指导服务专门机构,做到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市教委牵头规划建设市校两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负责创新创业培训、项目孵化与转化。推动各高校完善创业指导培训、手续办理、项目推介、资金扶持、创业孵化、政策落实和跟踪服务制度。建立与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网对接的市级平台和数据库,支持各高校建立与市级平台对接的服务网,为学生免费提供服务,提高项目转化率和成活率。

  (六)搭建创新创业交流互动平台。高质量举办创新创业活动,为创业者之间、创业者与企业家之间创造交流互动机会,引导青年创业者对接创业资源、提升创业能力。办好第七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重庆赛区)暨重庆市“高新杯”众创大赛,办好第七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新能源及节能环保行业总决赛。赛事期间举办复赛拓展训练营,增加创新创业大赛参赛选手交流机会,搭建高效、完善的创业实践平台,提供系统专业的创业指导和培训;组织创客游学,拉近创业企业与媒体、投资机构的距离;举办新颖时尚的创客创意沙龙,采用自助酒会、创客产品秀等形式多样的交流活动,促进创业者交流合作;举行投融资对接会,让资本挖掘到好项目,让好项目有机会在资本面前充分展示。

  (七)鼓励社会力量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对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平台实施专项激励,鼓励平台建立稳定的以企业家、投资人、技术专家和商务策划者、法律咨询人士、创业培训师、创业咨询师等为主的创新创业导师队伍,为创新创业者提供全方位、多领域的辅导服务。鼓励创新创业平台积极组织举办从业人员培训班、中高级研修班、专题研讨会、业务交流沙龙、高端论坛等培训交流活动,提升创新创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将创业辅导、培训活动等情况作为创新创业平台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给予考核等级良好以上的平台相应奖励,促进平台加大创新创业教育培训投入。支持龙头骨干企业设立创新创业研究院,开展专题研究,集聚专业资源,为社会培养更多创新创业人才。

  (八)积极引进国外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借助中新互联互通示范项目落户重庆契机,全面深化与新加坡教育机构的合作。支持重庆师范大学与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国立教育学院联合实施“重庆市卓越校长培养计划”,在“十三五”期间共同培养300名左右具有创新思维和国际视野的中小学校长。推进建设中新(重庆)教师职业发展培训学院,利用由南洋理工大学国立教育学院发起的全球“国际顶尖教育学院十校联盟”资源,开展创新创业师资及其他相关专业师资培训。鼓励重庆大学等市内高校与新加坡国立大学等国际名校开展学生交换、联合培养计划。争取通过中外合作办学形式,在渝建立一所中新合作的国际化大学,联合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支持海汀顿国际教育集团等国外品牌教育机构布局重庆市场,引进国际先进教育理念,从早期教育开始探索与中国文化相适应的创新教育模式。

  (九)支持用好用足创新创业财税政策。市财政已设有相应“双创”发展专项资金,并支持创新创业企业或团队通过现有资金和政策渠道,用好用足现有“双创”系列财税政策,积极申报市级项目,争取市级部门相关资金。按照中央和我市转移支付改革精神,要严控新设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新设专项转移支付要报经市政府常务会批准;按照中央和我市对基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基金建立需要一定的条件,如基金的规模、资金的多个来源渠道、对资金的管理等,且基金的设立需市政府批准。因此,市级部门不宜再设立新的专项资金及基金。市财政将按照“科教兴市、人才强市”行动计划要求,优先支持创新创业活动通过现有资金渠道享受资助政策,并持续加大对创新创业教育的支持力度。

  此复函已经市科委主任许洪斌同志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反馈在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8年5月23日

   联 系 人:李明鸿

   联系电话:67605920;18324152855

   邮政编码:401147

   地    址:渝北区新溉路2号重庆生产力大厦1601室

   (回执请寄市科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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