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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5895317/2023-00181 [ 发文字号 ] 渝科局函〔2023〕375号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体裁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科技局
[ 成文日期 ] 2023-07-27 [ 发布日期 ] 2023-07-27
[ 索引号 ] 11500000MB15895317/2023-00181
[ 发文字号 ] 渝科局函〔2023〕375号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体裁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科技局
[ 成文日期 ] 2023-07-27
[ 发布日期 ] 2023-07-27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0402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3-07-27

江慧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激发科技创新主体活力、助推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建议》(第0402号)收悉。经与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等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全市激发创新主体活力的基本情况

(一)加强制度保障。根据不同创新主体功能定位和使命要求,加快推进分类管理改革,推动实施章程管理,先后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行动计划、引进科技创新资源行动计划、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修订《重庆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重庆市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发布《重庆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西部(重庆)科学城建设总体规划》《成渝地区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总体方案》,推动出台《关于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相关自主权的若干意见》《重庆市引进建设高端研发机构实施细则》《重庆市科技创新基础设施项目管理办法》,研究制定《支持科技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等政策文件,最大程度激发各类创新主体的动力和活力。

(二)完善激励政策。加强对高端研发机构的经费支持,针对全市33家高端研发机构,市科技局、各级政府及发起单位约定支持总金额120.57亿元,已对22家全额拨付建设经费,共计2.2亿元。拨付资金6000万元,支持27家公益类院所和16家转制院所开展技术攻关,立项“页岩气开采减污降碳关键技术集成研究”项目等135项。大力支持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科学家及科研团队等来渝设立科研分支机构或新型研发机构,加快推动本地科研机构做优做强。对新认定的高端研发机构,建立承载主体、市、区县联动支持机制,市级根据绩效情况,给予最高5000万元的综合支持,引导其联合本地龙头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协同创新,共同实施重大科技计划任务。对特别重大的高端研发机构,可“一事一议”给予支持。制定《重庆市科研院所绩效激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符合条件的市级科研院所可获得最高400万元的支持经费,同时支持与中央在渝科研院所、企业、高校联合申报引导专项和市级重大(重点)专项,《重庆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对认定的新型研发机构享受市级科研院所同等支持政策。

(三)健全考核机制。积极推进科研院所综合改革先行先试,制定《重庆市畜牧科学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送审稿)》《国家生猪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大力支持畜科院破冰编制、兼职兼薪、国有资产管理等综合改革,支持建设国家生猪技术创新中心。完善科研院所中长期绩效评估机制,起草修订《重庆市科研机构绩效激励引导专项实施细则》,完善以“研发投入”为重点的指标体系,开展年度与中长期相结合的绩效评价。开展“大手拉小手”改革试点,支持中央在渝科研院所积极发挥引领带动作用,与地方转制院所联合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促进科技成果应用转化,促进市级科研院所体制机制改革和内部治理完善。

二、下一步工作建议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纳您的宝贵意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大力引育高能级科技创新平台。继续加大力度引进国内外一流高校、高水平研究院所、中央企业等高端创新资源建设高端研发机构,深化与中科院、工程院等合作,积极参与中科院“率先行动计划”,拓展合作领域和空间,推动中科院等在渝布局科研平台,推动企业、高校和院所建设新型研发机构,支持有条件的区县探索以“研究院+产业园”模式创办产业技术研究院,对新认定的高端研发机构给予最高5000万元的综合支持。

(二)分类实施院所改革和引导激励。支持研发类院所开展高水平科技攻关,实施“稳定+竞争”的方式,优化科研院所专项资金管理,聚焦基础性、长周期科研项目予以相对稳定支持;鼓励科研院所申报市级重大重点专项,聚焦智能科技、生命科技、低碳科技等重点方向开展攻关。支持服务类院所提升市场化服务能力,将专业性、权威性、高信誉的院所作为“科技创新券”接券单位,引导面向先进制造、现代农业、“碳达峰”“碳中和”等产业转型升级需要,提升大数据智能化分析、高精度检测、特检快检、便携设备开发能力。支持转化类院所高质量孵化和培育企业,以成果转化的实效作为激励对象,重点基于科技型企业孵化的数量、质量,以及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予以奖励。

(三)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强化龙头企业联合带动,聚焦产业顶层价值创造,组建创新联合体,通过关键共性核心技术攻关、重大产品研发,激励和带动重点院所能力提升。聚焦西部(重庆)科学城建设,通过“迁建一批、新建一批、合建一批、争取一批”科研机构,构建一流科研平台集群,汇集多个显示度高的科研创新平台和科学设施落地到科学城,为科学城高质量发展提供核心动能。鼓励高校将科学研究融入科学城产业需求、融入创新型人才培养过程,通过打造“科研、人才培养、产业”三者之间互动互进、相融相长的良好生态,将科学城打造成为产教融合创新发展试验区。

(四)优化人才集聚环境。出台《开展减轻青年科研人员负担专项行动方案》,支持青年科技人才挑大梁、增机会、减考核、保时间、强身心。出台《重庆市完善科技激励机制的若干举措》,推动《国有企业科技人才薪酬分配指引》落地落实,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讲好创新故事、宣传创新典型,浓厚“近悦远来”人才生态。

(五)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深入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建立科技企业成长全生命周期培育体系,优化科技企业激励机制,鼓励区县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奖励,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实现“双倍增”。深入实施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计划,支持科技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推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突破500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超过30家。

此复函已经明炬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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