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公开
[ 索引号 ] 11500000MB15895317/2024-00096 [ 发文字号 ] 渝科局函〔2024〕297号
[ 主题分类 ] 科技 [ 体裁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科技局
[ 成文日期 ] 2024-10-12 [ 发布日期 ] 2024-10-12
[ 索引号 ] 11500000MB15895317/2024-00096
[ 发文字号 ] 渝科局函〔2024〕297号
[ 主题分类 ] 科技
[ 体裁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科技局
[ 成文日期 ] 2024-10-12
[ 发布日期 ] 2024-10-12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0622号提案答复的函

日期:2024-10-12

谢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引导科研人员坐住坐稳“冷板凳”的建议》(第0622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总体情况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紧扣“416”科技创新布局,不断加强科研学风作风建设,创造条件让有潜质的科技人才静下心来、耐住寂寞,潜心开展基础研究和前沿探索,厚植热爱科学、崇尚科学、投身科学的创新文化沃土,着力打造西部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规范项目评审。出台《重庆市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基本原则,由市科技局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科技项目评审。根据项目的类别定位和实施要求分别制订评审方案,采取通讯评审、会议评审等评审组织形式。根据项目类型特点,按照“兼顾领域、结构合理”原则,选取活跃在生产、科研一线的同行技术专家、行业管理专家和财务管理专家参与评审,提供独立、客观、公正地提供咨询论证意见,评审专家组由不少于3人且为奇数的成员构成,由市科技局相关部门推荐或者专家库随机抽取产生。2023年通过该方式评审共受理常规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5446项,立项资助1411项,项目评审的专业性和公正性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二)优化人才评价。首次成立市科技局职称改革办公室,统筹管理全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技术经纪专业和科学传播专业3个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工作,组建职称评审专家库339名专家库。获批成立重庆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科学传播专业高级职称评委会,联合市人力社保局启动首批科学传播专业职称认定,建立专业能力、技术水平、学术影响力等多维度的评价指标,激励人才干事创业。探索建立特殊人才职称评审制度,不唯帽子取人,对于获得标志性成果或作出重大贡献的人才,经考核评议后直接取得高级职称,累计3089人通过该方式获得高级职称。

(三)加快成果转化。着力建设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加速提升重庆高新技术产业研究院功能,金凤科创园启动入驻科技服务机构,建设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135家、众创空间384家。遴选20家试点单位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累计赋权转化知识产权391项,转化合同金额达到4.1亿元。出台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若干措施等政策文件,常态化举办科技成果进区县等活动,2023年新培育技术经纪人1133人,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865.1亿元、增长37.2%。

(四)推进人才减负。2019年以来,重庆连续启动实施3轮减轻科研人员负担专项行动,特别是2023年1月启动的“减负行动3.0”,更是重点聚焦青年科研人员,帮助他们“挑大梁、增机会、减考核、保时间、强身心”,充分激发青年科研人员的创新潜能与活力。简化市级科技项目申报书表格和证明材料,项目申报书页数减少2/3,项目预算评审、结题审计等项目管理流程精简50%,率先在全国开展科研项目“包干制+负面清单”改革,市级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实现用途包干、使用包干,广大科研人员反映的表格多、报销繁、检查多等突出问题逐步得到解决,60%科研人员每周平均科研时间增加2小时。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纳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着力提升项目评审质量。结合数字化建设要求,迭代升级科技专家库,及时优化调整专家遴选入库的专业结构,避免“专家不专”,重点完善专家库资源共享、专家专业匹配,“双盲”评审、随机抽取、评审留痕、专家评价,参与频次、比例等等功能,确保评审专业性。

(二)着力完善成果评价机制。深化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坚决破解科技成果评价中的“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问题。以破除“唯论文”和“SCI至上”为突破口,不把论文数量、代表作数量、影响因子作为唯一的量化考核评价指标。对具有重大学术影响、取得显著应用效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作出突出贡献等高质量成果,提高其考核评价权重。成果完成人的职称、学历、头衔、获奖情况、行政职务、承担科研项目数量等不作为科技成果评价、科研项目绩效评价和人才计划评审的参考依据。

(三)着力规范使用人才称号。深化落实《教育部关于正确认识和规范使用高校人才称号的若干意见》《重庆市完善科技激励机制的若干措施》等系列文件,不将薪酬待遇、职称评审等利益与人才称号简单挂钩,向扎根教学科研一线、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向从事基础学科教学和基础前沿研究、承担国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任务、取得重大创新成果的人员倾斜。

(四)着力构建成果转化体系。加快建设重庆市技术转移研究院,不断强化重庆高新技术产业研究院服务能力。加速推动大学科技园和环大学创新生态圈发展,大力建设金凤科创园、明月湖科创基地,高质量培育大规模专业型市场化科技企业孵化器,探索构建场景驱动科技成果向新质生产力转化的新范式。搭建科技成果与金融资本对接平台,加快完善种子基金投资项目与天使、风险资本的衔接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

(五)着力保证科研工作时间。积极解决科研人员兼职多、会议多的问题,确保上级主管部门原则上不借调在一线从事科研工作的科研人员,保证专职科研人员工作日用于科研的时间不少于4/5。完善科研助理管理体系,加大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力度,将科研人员从不必要的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

(六)着力深化科研项目改革。深化“包干制+负面清单”改革,支持优秀科技人才担当重任,鼓励尽职免责担当作为,完善创新创业“全周期”服务机制,突出企业、人才和成果转化三个重点,优化政策供给和制度供给,激发科技人才创新活力和创新能力。持续开展减轻科研人员负担行动,减少科研项目实施周期内的各类评估、检查、抽查、审计等活动。对研发风险高、探索性强、未达到预期目标的市级科研项目,可依据实验方法、实验路径、工作量等过程指标完成情况,采取技术就绪度等方式正常结题。

此复函已经明炬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5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