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5895317/2026-00073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科技 | [ 体裁分类 ] | 政协提案办理 |
| [ 发布机构 ] | 市科技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6-09 | [ 发布日期 ] | 2026-06-09 |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5895317/2026-00073 |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科技 |
| [ 体裁分类 ] | 政协提案办理 |
| [ 发布机构 ] | 市科技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6-06-09 |
| [ 发布日期 ] | 2026-06-09 |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0973号提案答复的函
李劲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破解我市人才评价中存在的“唯项目”局限的提案》(第0973号)收悉。经与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社科联等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总体情况
近年来,我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市委六届历次全会部署,坚持以 “破四唯、立新标”为核心抓手,围绕“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导向,摒弃偏重项目数量、成果指标、学术头衔等功利化评价,不断完善人才评价体系,让人才评价回归创新本质、回归实绩导向,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人才支撑。
(一)以科学规范为抓手,打造竞争择优的职称评价体系。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我市出台《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渝人社发〔2021〕65号),明确要求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坚决克服唯论文、唯帽子、唯学历、唯奖项、唯项目等评价倾向”。目前,我市高校教师岗位一般可设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科研为主型等岗位类型,鼓励高校设置成果转化、科技服务、技术创新服务等新岗位类型。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教师,根据不同岗位类型、学科领域、研究领域、研究类型、专业门类,建立科学合理的分类分层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方式。
(二)以改革破立为牵引,构建创新价值导向的评价体系。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评价制度改革的重要论述,坚持破立结合、分类施策,着力完善科技成果创新价值为导向的教育人才评价体系。按照市级人才评价管理权限,市人社局、市教委等部门已逐步调整职称评审政策,在部分学科试点弱化项目指标权重,强化成果创新价值和实际贡献。坚持将立德树人、教书育人、学术贡献等作为评审的核心内容,重点考量推荐人选的知识基础、学术积累、创新能力和业绩贡献,不单一看论文、项目、奖项,不单一看数量,注重对人才创新能力和学术水平的实质性评价。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人才评审程序。通过专家主审、评委会集体论证的方式,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确保评审工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三)以减负松绑为依托,激活科研人才创新发展内生动力。2019年以来,重庆连续启动实施三轮减轻科研人员负担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已简化市级科技项目申报书表格和证明材料,项目申报书页数减少2/3,项目预算评审、结题审计等项目管理流程精简50%,率先在全国开展科研项目“包干制+负面清单”改革,市级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实现用途包干、使用包干,广大科研人员反映的表格多、报销繁、检查多等突出问题逐步得到解决,60%科研人员每周平均科研时间增加2小时。
(四)以诚信制度为基准,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科研环境。市科技局联合相关部门先后出台《重庆市加强科研诚信管理若干举措》《重庆市科研诚信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构建全链条监管体系,将科研诚信要求嵌入项目申报、评审、实施、验收等各环节,推行科研诚信承诺制,对严重失信行为“一票否决”。通过专题讲座、案例剖析、线上培训等形式,常态化开展科研诚信教育,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引导广大科研人员自觉恪守学术规范,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生态。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纳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以落实科技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的工作方案》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科研项目评审中的人才评价机制,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打破人才评价的身份限制。在各类科研项目申报指南中,完善人才称号、学历、职称、出身院校等限制性条件,仅保留与项目研究相关的能力、经历要求。深入落实《教育部关于正确认识和规范使用高校人才称号的若干意见》《重庆市完善科技激励机制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坚决杜绝将薪酬待遇、职称评审等利益与人才称号简单挂钩。加强对高校职称评审工作监管,会同市职改办对各高校职称评审工作开展随机抽查,根据抽查情况、群众反映或舆情反映较强烈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项巡查和核查,重点检查并纠正高校职称评审简单“唯项目”、将项目级别与职称水平直接挂钩等倾向。
(二)建立以任务为导向的评审标准。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聚焦破解科技成果评价中的“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问题。以破除“唯论文”和“SCI至上”为突破口,坚决取消论文数量、代表作数量、影响因子等单一量化考核指标。建立分类评价体系,对具有重大学术影响、取得显著应用效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作出突出贡献的高质量成果,大幅提升其考核评价权重。明确成果完成人的职称、学历、头衔、获奖情况、行政职务、承担科研项目数量等不作为科技成果评价、科研项目绩效评价和人才计划评审的参考依据。
(三)支持中青年领军人才担纲领衔。完善青年科技人才领衔重要科技项目机制,确保40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担任科技攻关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骨干的比例超过50%、承担基础研究项目占比超过80%,培养支持不少于1000 人。指导高校合理区分在研项目与结题项目在职称评审中的权重,结合学校实际优化设置科研项目类申报条件,引导将项目成果的创新水平、实际贡献和转化成效作为核心评价依据。
(四)推行多元化评审方式。深化人才项目分类评价。通过推行代表作成果评价、探索长周期评价、完善同行专家评议机制,推动人才评价从重数量向重质量转变、从重形式向重贡献转变,加快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教育人才评审机制。同时,持续深化“包干制+负面清单”改革,赋予优秀科技人才更大的科研自主权,建立尽职免责机制,鼓励科研人员大胆探索、担当作为。完善创新创业“全周期”服务机制,突出企业主体、人才核心、成果转化关键三个重点,优化政策供给和制度供给,激发科技人才的创新活力和创新能力。
此复函已经许志鹏副书记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