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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概念验证中心建设的通知

来自: 日期:2025-03-13

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重庆建设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行动计划(2025—2027年)》要求,聚焦我市“416”科技创新布局与“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的细分领域,布局一批概念验证平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现启动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依托单位

我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企业和社会组织等。

二、功能定位

概念验证中心是对科技成果从技术、市场、产业等维度进行验证的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旨在验证技术可行性、判断商业价值、评估市场潜力等,吸引社会资本推动科技成果形成产品、迈向市场化产业化应用。

三、基本条件

概念验证中心应满足以下各项条件:

1. 具有专业的服务团队。验证中心负责人具有丰富的科技成果转化相关工作经验。建立为项目提供验证与试制、项目评估、财务和法律咨询等专业化服务团队,有一定数量的专职人员和专职技术经理人。建立学术界、产业界和投资界专家组成的顾问专家团队,主要负责项目遴选和评价。

2. 单独或合作设立来源稳定的概念验证资金(基金),能够为具有转化价值的项目提供资金支持。

3. 拥有概念验证服务相关资源。能够提供创业辅导、产业资源、投融资等关联服务。有用于概念验证服务的固定场地,及自有或者合作共建的验证分析用科研仪器设备和软件。

4. 具备健全的运营管理制度、完善的项目管理体系、规范的对外服务机制。近三年内未发生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5. 建有聚焦服务1-2个产业领域、来源稳定的项目库。有一定数量的在库项目;近两年,完成了一定数量的项目验证,有概念验证服务收入或在渝落地转化项目。

四、遴选方式

1. 依托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向区(县)科技主管部门提交概念验证中心建设方案,并对材料真实性负责。

2. 区(县)科技主管部门对概念验证中心建设方案进行初审,汇总后向市科技局报送。

3. 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择优确定建设名单。

五、材料报送要求

请有关区县科技主管部门于4月18日(星期五)12:00前将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单位信息汇总表(排序报送,原则上不超过2家)及概念验证中心建设方案盖章后报送市科技局,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到指定邮箱。


附件:1. 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单位信息汇总表

      2. 概念验证中心建设方案(模板)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3月13日


(联系人:龙秀虹,电话:023-67143604,邮箱:skjjcgc202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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