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发布重庆市种子投资基金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科技局,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科技主管部门,各高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科技成果概念验证和中试熟化,支持拥有核心技术、核心人才的科创团队和初创期科技企业在渝落地发展,种子基金将主要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平台、重点团队,发掘项目进行股权投资支持其发展,现向各单位定向征集2025年度拟申请种子基金支持项目。
一、征集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行业领域
产业方向符合重庆“416”科技创新布局和“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建设导向。重点包括但不限于:数智科技、生命健康、新材料、绿色低碳、未来能源、先进制造、公共安全等领域。
三、征集对象
(一)资格条件。申请种子基金的科创团队和科技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重庆市区域内注册的初创科技企业,以及拟落户重庆的科创团队。
2、初创期科技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3年;未设立企业的科创团队,应在签订投资意向书后, 6个月内在渝设立企业。
3、科创团队应持有企业股权,并有现金出资。
4、企业持有的科技成果产权明晰。
(二)重点支持对象。重点支持有以下条件之一的项目:
1、具有持续创新能力,主导产品具有较好的市场潜力和发展前景,在行业细分赛道位居前列,核心技术有利于提升全市产业竞争力;
2、持有的科技成果获得国家、市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等科技奖励或具有引领性、原创性;
3、拥有与主业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人才。
四、支持方式
(一)投资方式。以直接股权投资方式支持企业。
(二)投资额度。单个项目投资,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特别优秀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每个项目只进行一轮投资。
(三)持股比例。持股比例原则上最高不超过40%,且不为第一大股东。
(四)投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
(五)投资退出。种子基金可以通过股权转让、股权回购、并购重组、挂牌上市、清算退出等途径。
五、支持流程
(一)项目征集。各区县、高校、科研院所等组织项目申报。
(二)专家评审。对征集项目进行初审后,抽取产业、投资、技术类专家进行项目评审,提出审核意见和建议。
(三)尽职调查。对评审通过项目开展尽职调查,论证投资可行性,评估投资收益和潜在风险,撰写尽职调查报告,拟定项目投资方案。
(四)投资实施。将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意见、调查报告、投资方案等相关材料报经市科技局研究审议后,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实施项目投资。
六、申报内容
各推荐单位组织申请团队或企业填写《重庆市种子基金申请书》。有支撑材料的可添加附件提供,涉及商业或技术秘密及其他不便透露的信息可暂不填写。
七、申报方式及要求
各推荐单位应在本区域、职能和业务范围内推荐项目,推荐单位汇总审核盖章后,统一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市科技局后续将指导基金投资服务机构,逐一对项目申报资料进行审核。
联系人:钟平宇,况月海;联系电话:023-67513580,18696669703;电子邮箱:287128646@qq.com。
附件:1. 《重庆市种子基金项目申请推荐函》
2. 重庆市种子基申请项目汇总表
3. 《重庆市种子基金申请书(科技企业)》
4. 《重庆市种子基金申请书(科技团队)》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