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政策解读
一、《实施细则》修订的背景?
《实施细则》作为《重庆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重要配套文件,分别于2010年、2014年、2016年、2020年进行了四次修改。《实施细则》施行以来,对推动落实《奖励办法》,规范我市科技奖励工作、激发科技人员活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科技奖励工作作出一系列新部署新要求,2024年5月,2025年6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先后修订发布。由于《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在“明确原则导向、优化评审组织、强化诚信监督、严格保密要求”等方面进行较大修订,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制度改革的新要求,结合我市科技奖励工作实际情况,决定对现行《实施细则》进行修订。
二、《实施细则》修订主要内容?
在维持原有章节结构的基础上,由原来的8章73条修改为8章78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明确奖励原则和导向、调整细分类别、完善评审标准、强化提名要求、优化评审程序、更新条款释义等。
三、关于科技奖励的工作原则和导向,《实施细则》有哪些新的规定?
一是明确工作原则。强调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坚持党的统一领导,科技奖励工作重大事项按照有关规定报市委。
二是突出奖励导向。强调坚持“四个面向”,鼓励团结协作、联合攻关,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三是坚持贡献度排序。强调同一项目授奖的个人、组织按照贡献大小排序,从事辅助服务的人员,不得作为完成人。
四、在优化提名评审机制方面有哪些举措?
一是整合科技进步奖的类别。将科技进步奖调整为重大工程类、技术开发类、社会公益类、科学技术普及类四类。
二是强化前三完成人多次获奖条件。明确已获奖前三完成人再次作为同等级前三完成人应当间隔2年以上,防止频繁报奖,鼓励项更高等级的科技创新。
三是优化特等奖的评选规则。综合评审一等奖得同意票超过百分之九十的项目,经再次投票,得同意票超过三分之二即作为特等奖拟奖项目。
四是调整国际科技合作奖答辩方式。由候选者所在单位主要 答辩,更客观反映候选者国际合作情况。
五、在强化诚信监督方面有哪些举措?
明确提名负面清单,要求在提名、评审等活动中对相关个人、组织的诚信情况进行审核。增加国际科技合作奖候选人背景审查意见条款。
六、在完善评审组织机构方面有哪些举措?
完善奖励委员会委员替补机制。市级部门委员任期内人事调整的,由其接任的同志自然接任。专家、学者委员因故不继续担任的,由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从相应专业领域进行补充。
七、在加大奖励力度方面有哪些举措?
调整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中特等奖奖金金额,奖金调整为50万元。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奖金保持不变。
八、在完善异议处理方面有哪些举措?
明确对评审结果的不同意见,不属于异议范围。涉及候选人的纪律方面异议,依规转交具有相应干部管理权限的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反映其他违纪违法问题的,转交有权部门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