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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 

《重庆市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重大(重点)专项管理办法(试行)》政策问答

为推动重点领域科技攻关,依据《重庆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我市于2022年启动科技创新重大专项项目的组织实施,2023年启动科技创新重点专项的组织实施,聚焦全市重点培育发展的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关键技术需求开展有组织科研,经过几年的探索,专项的组织实施取得积极成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支持关键技术突破和标志性成果产出,加快在重点关键领域形成核心竞争力,以高质量科技供给支撑新质生产力发展,市科技局对重大(重点)专项组织实施情况进行了总结分析,梳理了需要进一步优化和完善的重点环节,整合了有关管理制度,启动《管理办法》制定工作。


一是构建统筹多元的科技攻关机制。坚持科技资源和攻关任务统筹改革导向,就多元投入和联合实施设立专章,明确了区(县)政府、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行业龙头企业等多元主体与市科技局共同出资、联合实施重大(重点)专项的原则、方式和路径。

二是完善科技攻关的组织实施模式。除市科技局直接组织实施外,重大(重点)专项可以结合实际委托科技领军企业、产业链龙头企业、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等具有科研资源整合和产业链融通创新集成能力的主体参与组织实施。

三是明确项目常态化储备机制。项目指南生成按照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聚焦解决关键技术、重大产品、重大工程等实际问题,进行常态化论证和储备。

四是强化科技攻关项目和资金管理机制。明确项目牵头单位、项目负责人条件,细化立项评审、启动实施、日常调度、重大变更、结题验收重点要求,提升项目质效。


专项建立科技计划多元化投入体系,鼓励区(县)政府、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行业龙头企业等多元主体与市科技局共同出资、联合实施重大(重点)专项项目。联合实施项目需符合年度专项领域方向,由联合实施方推荐指南并按照一定比例出资。指南按照市科技局统一组织实施流程纳入实施方案,原则上采取公开竞争的方式遴选项目承担单位。该类项目由市科技局、联合实施单位、项目牵头单位共同签订项目任务书。


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行业领域重大科技创新的实际需要组织实施科技攻关专项,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作为重大(重点)项目纳入市级科技计划:

(一)项目创新性要求、成果指标、资金投入、申报条件不低于同类专项项目;

(二)项目公开组织申报,原则上采取公开竞争方式遴选项目承担单位;

(三)项目不重复部署、项目申报人纳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限项申报管理、项目及参与人员纳入科研诚信监管;

(四)组织实施单位应当建立有完善的研发项目管理制度;

(五)项目立项基本信息和攻关成果数据汇聚进入数字平台。


重大(重点)专项通过面向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平台、重点人才定向征集,一定期限集中征集、常态化动态征集等方式广泛收集技术需求。组织实施部门按照“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聚焦解决关键技术、重大产品、重大工程等实际问题,组织企业、用户单位、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参与,在充分凝练技术需求、征求意见建议、进行任务布局查重、组织综合论证基础上形成项目指南。